【案例2】
居民企业甲公司主要生产销售彩色电视机,2018年度实现会计利润850万元,全年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200万元。2019年年初,甲公司财务人员对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部分财务资料如下:
(1)销售彩电取得不含税收入8600万元,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租金收入200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
(2)销售费用1650万元,其中包括广告费1400万元。
(3)管理费用850万元,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90万元。
(4)财务费用80万元,其中包括向非金融企业(非关联方)借款500万元所支付的全年利息40万元(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6%)。
(5)已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540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15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8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8万元。
(6)营业外支出300万元,其中包括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贫困山区捐款150万元。
已知: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国债利息收入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广告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利息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分别计算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公益性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甲公司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甲公司2018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9)计算甲公司2018年度应补缴或者退还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案例2答案】
(1)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
(2)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8600+200)×15%=1320(万元),实际发生额(1400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0-1320=80(万元)。
(3)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90×60%=54(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8600+200)×5‰=44(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44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0-44=46(万元)。
(4)利息支出税前扣除限额=500×6%=3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30=10(万元)。
(5)①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540×2%=10.80(万元),实际发生额(15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10.80=4.20(万元)。
②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540×14%=75.60(万元),实际发生额(82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2-75.60=6.40(万元)。
③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540×8%=43.2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18万元)未超过税前扣除限额,无须进行纳税调整。
(6)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850×12%=102(万元),实际发生额(150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0-102=48(万元)。
(7)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850-30+80+46+10+4.20+6.40+48=1014.60(万元)。
(8)2018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014.60×25%=253.65(万元)。
(9)2018年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53.65-200=53.65(万元)。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