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华课网校 >> 中级会计师 >> 经济法 >> 经济法模拟题 >> 文章内容

2019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例题:普通合伙企业和它的合伙人

来源:华课网校  [2019年6月18日]  【

  考点2: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

  【例题1·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债权人应当首先向合伙企业求偿

  B.债权人应当首先向合伙人求偿

  C.债权人应当同时向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求偿

  D.债权人可以选择向合伙企业或其合伙人求偿

  【答案】A

  【解析】合伙企业(不论普通合伙企业,还是有限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应首先从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中求偿,而不应当向合伙人个人直接请求债权。

  【例题2·多选题】甲、乙、丙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约定损益的分配和分担比例为4:3:3。该企业欠丁5万元,无力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丁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

  A.要求甲、乙、丙分别清偿2万元、1.5万元、1.5万元

  B.要求甲、乙、丙分别清偿2万元、2万元、1万元

  C.要求甲、乙分别清偿2万元、3万元

  D.要求甲清偿5万元

  【答案】ABCD

  【解析】普通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4:3:3)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丁可以要求甲、乙、丙中的一人、数人或者全体承担全部或者部分债务(连带责任)。

考试难度提高40%→速来领取中级会计师考前资料>>

  考点3:普通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

  【例题1·单选题】赵某、刘某、郑某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后赵某因个人原因对张某负债100万元,且其自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张某欠甲企业50万元。下列关于张某对赵某债权实现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7年)

  A.张某可请求将赵某从甲企业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B.张某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张某可以其对赵某的债权抵销其对甲企业的债务

  D.张某不可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中的权利

  【答案】C

  【解析】(1)选项AB: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其从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选项A正确);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选项B正确)。(2)选项CD: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选项C错误);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选项D正确)。

  【例题2·判断题】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发生的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可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2016年)

  【答案】×

  【解析】“不得抵销,不得代位”。

  【例题3·单选题】甲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赵某欠个体工商户王某10万元债务,王某欠甲合伙企业5万元债务已到期。赵某的债务到期后一直未清偿。王某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2011年)

  A.代位行使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自行接管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主张以其债权抵销其对甲合伙企业的债务

  【答案】C

  【解析】(1)“不得代位,不得抵销”,排除选项AD;(2)可以收益清偿,可以请求强制执行,选项C正确;(3)剩下选项B,判断一下以巩固胜利果实:“自行接管”,即不经过人民法院,类似于直接代位行使权利,显然错误。

  【例题4·多选题】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债务清偿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2009年)

  A.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B.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债权人可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D.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答案】AB

  【解析】(1)选项C: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2)选项D: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无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考点4:合伙企业的财产(★)

  【例题·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伙企业财产的是(  )。(2015年)

  A.合伙人的出资

  B.合伙企业取得的专利权

  C.合伙企业接受的捐赠

  D.合伙企业承租的设备

  【答案】D

  【解析】选项D:合伙企业承租的设备因未取得所有权,不属于合伙企业财产。

考试难度提高40%→速来领取中级会计师考前资料>>

  考点5: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与出质(★★★)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7年)

  A.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同意

  B.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C.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D.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答案】A

  【解析】选项A:普通合伙人自行对外转让财产份额时,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否则必须取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不能获得一致同意的,退出企业只能考虑是否符合协议退伙或通知退伙的条件。

责编:zp032348
  • 会计考试
  • 建筑工程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