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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预习知识每日一练(2019.6.19)

来源:华课网校  [2019年6月19日]  【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地在M市。甲公司选择简易计税办法,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2018年10月发生事项如下:

  (1)销售自产的建筑用砂、土、石料,取得货款3429.9万元(含增值税),取得运输装卸费114.33万元(含增值税)。购进工程设备1000万元用于开采砂、土、石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160万元。

  (2)购进一批办公用品,进项税额为3万元,购入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从国外进口一台设备,经M市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人民币5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事项(1)中甲公司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2)事项(2)中,甲公司购进办公用品的进项税额是否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简要说明理由。

  (3)计算事项(3)中甲公司进口设备应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案例答案】

  (1)增值税应纳税额=(3429.9+114.33)÷(1+3%)×3%=103.23(万元)。

  (2)购进办公用品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规定,外购货物用于简易计税办法计税项目,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进口环节增值税=500×(1+10%)×16%=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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