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淮安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详情内容如下:
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淮安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1〕7号)要求,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将淮安考区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定于2021年9月4—6日举行,共3个批次。报考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9月4日至6日 |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
13:30-15:45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 济 法 |
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1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大纲。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三、报名地点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其中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在市直报名,其他单位选择单位所在地进行报名;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四)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2021年中级会计资格报名审核点联系地址及电话
|
单位 |
地 址 |
电 话 |
邮 编 |
1 |
涟水县财政局会计科 |
涟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会计管理窗口 |
82662921 |
223400 |
2 |
金湖县财政局会计科 |
金湖县建设路118号(金湖县信访局四楼) |
86883831 |
211600 |
3 |
盱眙县财政局会计科 |
盱眙县洪武大道33号(山水人家对面)财政局8楼804室 |
88272055 |
211700 |
4 |
淮阴区财政局会计科 |
淮阴区行政审批中心西二楼(淮阴区长江东路44号) |
84934326 |
223300 |
5 |
淮安区财政局会计科 |
淮安区友谊路5号 |
85939086 |
223200 |
6 |
洪泽区财政局会计科 |
洪泽区人民路12号 |
87223961 |
223100 |
7 |
清江浦区财政局会计科 |
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南路264号政法综治中心616室 |
83643808 |
223001 |
8 |
开发区财政局会计科 |
淮安市迎宾大道26号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F5号窗口(景会寺对面) |
83718207 |
223005 |
9 |
工业园区财政局 |
淮海南路699号淮安工业园区管委会418室 |
89082980 |
223008 |
10 |
淮安生态文旅区财政局 |
淮安市淮安区福地路1号生态新城管委会 |
83567881 |
223299 |
11 |
淮安市直 |
淮安市财政局(健康东路65号) |
83168828 |
223001 |
四、报名时间
2021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及缴费时间从2021年3月15日至31日,其中,初次提交审核资料截至3月30日24时;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资料截至3月31日17时;缴费截至3月31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
五、报名流程
2021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依次为:信息采集——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等,具体要求如下:
(一)信息采集
江苏省中级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全部从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调取。凡当前从事会计工作或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的报考人员,应先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http://kj.jscz.gov.cn)进行注册登记,完成信息采集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考。为了确保网上报名有序进行,请报考人员务必于报名系统开放前完成信息采集。已经完成信息采集且不需要修改的报考人员可直接进入网上报名阶段。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从2021年3月15日至3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根据属地原则,淮安考区报考人员完成信息采集后,登录“江苏会计考试”(http://kjexam.jsczt.cn),进行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1.阅读操作手册和淮安考区报名文件。
2.凭手机号和信息采集注册密码进入报名系统,按系统操作提示选择淮安考区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将从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调取报考人员信息,报考人员核实相关信息并补充完善(报考人员的联系电话及地址务必准确无误,以免影响后期邮寄服务)。
3.根据要求上传照片。该照片将作为准考证、考试进场人脸识别验证、会计资格证书使用的照片。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照片必须为本人原图,不能P图,否则将无法通过考试进场人脸识别验证。
4.打印“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华课网校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由本人签名。
5.根据要求上传有关审核补充资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的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华课网校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考生);对于国(境)外学历学位审核按照苏财会函〔2019〕6号文执行。
(3)符合中级资格报名具体条件(6)的,可上传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扫描件。
(4)符合报考会计工作年限的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淮安市近期社保缴费证明(可通过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相关机构官网等自助打印)。
(5)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6)上一年度参加过中级考试的报考人员(跨省考生除外),可免上传审核材料,登录报名系统完善相关信息后直接进入缴费环节(系统自动判断)。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统一实行网上审核,从2021年3月15日开始,初次提交审核资料截至3月30日24时;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资料截至3月31日17时;审核工作截至3月31日18时全部结束。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资料后,工作人员在3天内完成审核。各县区财政局应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对照报名条件和要求严格做好审核工作,凡不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四)网上缴费
2021年3月15日至3月31日24时,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江苏会计考试”,根据系统提示缴纳有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提示:报考人员缴费完成后,如果系统未提示缴费成功,务必先核实账户信息,切勿连续重复操作缴费环节。)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下载打印电子发票,各地财政部门不再出具纸质票据。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规定,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科60元。
(五)考试用书
淮安考区不统一征订考试用书。报考人员可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进入“考试用书订购”系统选购或者通过正规书店购买。
(六)打印准考证
2021年8月25日—9月3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
六、对特殊报考人员的处理
符合中级资格报名条件但不符合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注册条件的报考人员(当前既不从事会计工作又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须联系报名所在县区财政局,申请授权报名。经授权后,报考人员可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无须进行信息采集。除提供网上报名须提交的有关资料,还须提供曾经从事会计工作的相关证明(满足具体条件6的除外)。
七、关于信息更正
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时,务必认真细致,确保准确无误。如果发现错误,请及时更正。有关更正时限和要求如下:
(一)缴费前,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可联系报考所在县区财政局申请报名退回,自行更正。
(二)缴费后至报名截止前,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可联系报考所在县区财政局申请修改。如果是报考地区选择错误,不予更正,只能注销重新报名(报名期限内),且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三)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可于考试前2周内(截至9月1日)联系报考所在县区财政局申请修改。
(四)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将对合格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复核、确认。如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在此期间可联系报考所在县区财政局申请修改。各地受理后集中上报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统一上报给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集中处理。
八、成绩查询
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1年10月20日前统计完毕。届时,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报名所在县区财政局提出复核申请。由县区财政局负责汇总并上报,市财政局负责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由各县区财政局反馈给当事人。
九、证书发放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因中级资格证书需由人社部统一印制,具体发放时间及领取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淮安市财政局官方网站相关通知。各县区财政局只发放证书,不再发放《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以及方便考生,2021年度中级证书发放计划采取邮寄到付的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统一从南京送达。为充分尊重广大考生意愿,在报名系统中增加“是否愿意邮寄到付”选项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告知邮寄价格。如果同意人员过半,将统一实行邮寄到付,并在省财政厅网站发布公告。
在证书领取前,考生可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成绩合格单或者向省财政厅申请资格登记表作为证明办理相关事项。
十、其他事项
(一)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各县区财政局要提高服务意识,负责本县区的政策咨询。对考生提出的疑问,应及时答复,无法及时答复的,要做好受理工作,集中向上级管理机构反映,得到反馈后及时回复考生。广大考生应通过各级财政部门的官方网站了解相关考试政策和信息,并及时向报考地区财政部门咨询相关事项,谨防上当受骗。同时要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和考生个人防护工作,保证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严格规范报名审核
各县区财政局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细致规范审核报名资格,发现考生信息填写不规范或材料提交不全的,及时通过系统、电话说明原因并退回修改,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审核工作。
(三)加强会计诚信建设
对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相关条款规定,取消考生考试成绩,收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各县区财政局还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政府相关信用管理部门。
淮安市财政局
2021年2月23日
原文地址:
http://czj.huaian.gov.cn/wsbs/kjsxtz/content/202102/1614222218639FUhfgTm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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