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抵免的通知
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学分折算申请模块已上线。符合《关于开展2019年度苏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的学分抵免要求的会计人员,请按以下要求办理学分抵免手续:
一、对于可视同完成2019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办理学分折算申请,点击【申请学分】,在弹出的页面中选择想要申请的继续教育学分抵免类项,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注:证明材料为JPG/JPEG或PDF格式,文件不超过5M)。
二、不需要办理学分抵免申请的情况
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苏州考区考试有单科及以上合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不需要办理学分折算申请,由财政部门统一做好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的数据导入。
2、参加规定网校学习、成绩合格人员不需要办理学分折算申请,由财政部门统一将学分登记到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系统。
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我市《关于开展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无法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