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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中级会计职称证书如何抵免继续教育?

来源:华课网校  [2019年12月18日]  【

  考生咨询:您好!我参加了2018年9月的中级会计师职称考试,通过考试后,于2019年年初取得资格证书。想麻烦问下,我现在不从事会计的岗位,还需要做信息采集和参加2019年度的继续教育吗?

  如果需要做信息采集,我已经错过了截止今年8月的信息采集,还来得及补吗?

  一般的后续教育是不是去相关继续教育网站报名上课通过考试即可?我后续还想取得高级会计师的资格,如果不做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是否会有影响呢?谢谢

  无锡市财政局回复:你好,根据你的情况需要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即可抵免当年继续教育。请抓紧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附:江苏省财政厅对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

  一、采集的目的

  1.完善会计人员基础信息管理。新的《会计法》明确会计从业资格证已经取消,根据《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对会计人员进行监管。

  2.会计人员的信息将按国家和省的规定使用,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等资格资质审查的重要依据,逐步建立健全会计人员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二、采集的对象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

  (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具体包括: 1、出纳;2、稽核;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7、会计监督;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9、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三、采集的原则

  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按工作单位性质、所在地的行政区划进行采集。

  2.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行政区划进行采集,也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采集。

  3.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校学生原则上按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进行信息采集,也可在户口所在地采集。

  四、采集的内容

  个人基本信息、本人电子照片、学历学位、会计从业信息、专业技术资格等。

  五、采集的流程

  1.会计人员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进行实名认证、信息填报、材料上传、确认提交(如果在注册时提示身份证、手机号已经被注册等技术问题,请与02512345联系解决)。

  2.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完成信息采集。

  3.后续变更,首次采集审核通过后,如人员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由本人登录系统自行修改后,由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生效。

  六、其它事项

  1.采集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开始至2019年8月底结束。8底之后进入常态化管理(一直进行下去)。

  2.信息采集网址 http://kj.jscz.gov.cn(请用谷歌流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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