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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2018年中级会计师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为社保或继续教育年限

来源:华课网校  [2018年3月6日]  【

镇江2018年中级会计师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为社保或继续教育年限

  根据《镇江市财政局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有关事项通知》中,明确指出镇江2018年中级会计师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为社保或继续教育年限。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但必须扣除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时间,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证明:打印在我市社保缴费证明,或者打印在我市历年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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