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冲刺班重点讲义:证券法律制度
一、证券法律制度概述
考点4:证券法律制度理论概述 ★
复习提示:本小节内容,除本知识点很少出题外,其他考点均为高频考点。
(一)证券的概念与分类
1.证券的概念
证券是以证明或设定权利为目的所作成的一种书面凭证。
2.证券的分类
(二)证券市场
1.证券市场的结构
(1)交易所市场。目前我国的交易所市场,主要由两个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三个板块(主板市场、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构成。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主要是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
(3)产权交易所。
2.证券市场的主体
证券市场的主体是指参与证券市场的各类法律主体,包括证券发行人、投资者、中介机构、交易场所以及自律性组织和监管机构等。
(三)证券活动和证券管理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3.守法原则
4.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原则
5.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原则
6.监督管理与自律管理相结合原则
(四)证券法
广义的证券法是指一切与证券有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证券法专指《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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