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推荐:2017年中级会计师考试各科目备考专题(讲义|模拟试题|经验|真题|培训)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
1订立公司章程。
2.股东缴纳出资。
3.申请设立登记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会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1.股东会的职权。
2.股东会的形式。
3.股东会的召开。
4.股东会的决议。
(二)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1.董事会的组成。
2.事会的职权。
3.事会的召开。
4.董事会的决议。
5.经理。
(三)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1.监事会的组成。
2.监事会的职权。
3.监事会的决议。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一)股东
(二)股东权及其分类
1.以股东权行使的日的是为股东个人利益还是涉及全体股东共同利益为标准,可以将股东权分为共益权和自益权。
2.以股东权行使的条件为标准划分,分为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
(三)股东滥用股东权的责任
(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白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公司
1.股东退出公司的法定条件。
2.股东退出公司的法定程序。
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是有限责任公司中的特殊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五、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