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七、财政监督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法律制度
【考点1】人大监督
1、各级人大的预算管理职权
①审查权;②批准权;③变更撤销权。
2、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预算管理职权
①监督权;②审批权;③撤销权。
【考点2】财政违法行为的违法主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①国家机关;②企业,包括所有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③非企业单位,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④特定个人,包括企业及其他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财政违法行为的个人。
【考点3】财政执法主体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
2、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
3、监察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执法主体是一定形式的组织,不是自然人。
1 中级会计师教材知识点_经济法第八章考点: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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