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价格法律制度
一、价格法主要内容
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
价格法是调整在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过程中形成的价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价格调控制度
(一)价格调控宗旨
总量平衡、结构优化、国际收支平衡和充分就业,是宏观调控的目标,也是价格调控的宗旨。
(二)价格调控制度
1.价格监测制度
2.重要商品储备制度
3.重要农产品保护价制度
4.价格特别干预制度
三、价格规制制度
(一)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制度
1.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
2.政府定价的范围
3.政府定价的原则和依据
4.政府定价权限
5.政府定价程序
(二)经营者价格行为规制制度
1.经营者定价的原则和依据
2.经营者的价格权利
3.经营者的价格义务
4.经营者价格违法行为
四、价格管理与监督体制
(一)价格管理体制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价格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
(二)价格的政府监督制度
1.监督检查的主体。价格监督检查的主体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2.监督检查的职权。
(三)价格的社会监督制度
消费者组织、职工价格监督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以及消费者,有权对价格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五、价格违法责任
(一)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责任
(二)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价格违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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