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主要内容
企业所得税是以取得所得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或其他所得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一)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二)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例】单项选择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
A.国有企业
B.外商投资企业
C.个人独资企业
D.股份制企业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为增强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协调,避免重复征税,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是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所取得的应纳税所得。
(一)所得的类型
1.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2.在业经营所得和清算所得
(二)所得来源的确定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一)标准税率
居民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二)优惠税率
对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适用20%和l5%两档优惠税率;对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适用10%的优惠税率。
【例】多项选择题
◎在我国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就下列所得缴纳所得税( )。
A. 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B. 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
C. 来源于中国境外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D. 来源于中国境外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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