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已通过招标审批手续,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在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部分内容如下:
(1)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澄清,应在投标预备会之后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单独进行解答。
(2)明确了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招标单位在勘察现场后的第2天组织投标预备会。技标预备会由评标委员会组织并主持召开
问题:
指出本案中有何不妥之处。
参考答案:
(一)
本案中的不妥之处:
(1)若有问题需澄清应在投标预备会之后提出投标预备会是招标人为了澄清、解答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后提出的疑问。所以有问题应在投标预备会之前提出
(2)投标预备会由评标委员会组织并主持召开。应是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组织投标预备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