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招标与合同
2.2.1招标投标的概念与特性
(1)招标投标概念
招标投标是市场主体通过有序竞争,择优配置工程、货物和服务要素的交易方式,是规范选择交易主体并订立交易合同的法律程序。
招标人发出招标公告(邀请)和招标文件,公布招标采购或出售标的物内容范围、技术标准、投标资格、合同条件;满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公平竞争,编制投标文件,一次密封投标;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公正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法择优确定中标人,公布中标结果,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招标投标原则
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公开原则是指招标项目的需求、投标人资格条件、评标标准和办法,以及开标信息、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等招标投标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应当按规定公开透明;
公平原则是指每个潜在投标人都享有参与平等竞争的机会和权利,不得设置任何条件歧视排斥或偏袒保护潜在投标人,招标人与投标人应当公平交易;
公正原则是指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应当公正评价,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公正执法,不得偏袒护私;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招标投标活动主体应当遵纪守法、诚实善意,恪守信用,严禁弄虚作假、言而无信。
例:( )原则是指每个潜在投标人都享有参与平等竞争的机会和权利,不得设置任何条件歧视排斥或偏袒保护潜在投标人。
A. 公开
B. 公平
C. 公正
D. 诚实信用
答案:B
(3)招标投标特性
招标投标具有以下特性:
1)竞争性。有序竞争,优胜劣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也是招标投标的根本特性。
2)程序性。招标投标活动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政策,对招标人确定招标采购内容、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直至选择中标人并签订合同的招标投标全过程每一环节的工作内容和时间、顺序都有严格的限定,不能随意改变。任何违反法律程序的招标投标行为,都可能侵害相关当事人的权益而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规范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政策对各招标投标主体的资格、行为和责任以及各个环节的工作条件、内容、形式、标准都有明确的规范要求,应当严格遵守。
4)一次性。投标要约和中标承诺只有一次机会,且密封投标,双方不得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就实质性内容进行协商谈判,讨价还价,这也是招标采购与谈判采购以及拍卖竞价的主要区别。
5)技术经济性。招标采购或出售标的都具有不同程度的技术性,主要体现在招标项目标的使用功能和技术标准、建造、生产和服务过程的技术及管理要求等;招标投标的经济性同样贯穿招标投标的全过程,体现在招标人的预期投资目标和投标人竞争期望值的博弈平衡,形成了中标价格。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政策从确定招标采购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直至选择中标人并签订合同,对招标人在招标投标全过程每一环节的时间、顺序都有严格、规范的限定,不能随意改变。这体现了招标投标的( )。
A.竞争性
B.程序性
C.规范性
D.技术经济性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