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
定义:投标保证金是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保证金主要目的:一是担保投标人在招标人定标前不得撤销其投标,二是担保投标人在被招标人宣布为中标人后即受合同的约束,不得反悔或者改变其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人没收。
不提交或者不合格的后果: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一般有:电汇、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也称备用信用证)、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现金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形式。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通常有相对比例金额和固定金额两种方式。
30号令施工:投标总价2%,最高80万元;
2号令勘察设计:投标报价的2%,最高10万元;
政府采购:不超过政府采购概算的1%。
(3)投标保证金的没收与退还
退还条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通常考虑下列因素:合同协议书是否签订;履约保证金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是否期满。
没收/不予退还的情形: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