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的质量管理
大纲要求:
1.了解货物生产制造许可管理的条件。
2.了解货物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3.了解产品质量鉴定的作用和分类。
4.熟悉货物生产制造质量计划、质量控制的主要环节。
5.熟悉质量检验标准。
6.熟悉产品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方式。
4.2.1货物生产的质量管理(熟悉)
(1)货物的质量标准:
1)国家标准
2)部级标准(行业标准)。不可以与国家标准相抵触。
3)企业标准。不能与国家标准和部级标准抵触,在产品没有国家和部级标准时,应制订企业标准。
(2)货物质量监控措施:
1)安排监理监造。
2)验收后付清款项。对于特种设备的验收,还往往涉及政府部门的安全验收。
3)质量付款保函。即在保函中明确责任条款为质量要求,是质量保证的一种方式。
(3)产品的售后服务:
1)安装、调试。其收费与否根据合同约定。
2)维修。一般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产品本身的原因导致的维修是免费的。
3)保养。
4)质保期内免费服务。
5)抱怨处理。
6)紧急需求。
4.2.2货物的质量监督和质量鉴定(了解)
质量监督方法和途径:
1)建立和完善买方市场机制;
2)建立有效的质量监督体系;
3)法制监督;
4)技术监督;
5)生产许可制度;
6)社会团体监督制度。
强制性质量监督手段:
1)产品认证制度;
2)生产许可证制度;
3)质量鉴定。
生产许可制度是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强制性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
我国对于货物的强制性质量监督手段主要为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
在货物生产的质量认证制度中,与产品质量认证对应的还有质量管理体系的第三方认证制度,其核心是证实企业质量管理的基本能力。
实行工业生产许可制度管理的产品涉及69大类。
产品质量鉴定组织单位组织3名以上单数专家组成产品质量鉴定专家组,具体实施产品质量鉴定工作。
4.2.3特种设备的安全要求(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