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性质
风险的客观性,首先表现在它的存在是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从根本上说,这是因为决定风险的各种因素对风险主体是独立存在的,不管风险主体是否意识到风险的存在,在一定条件下仍有可能变为现实。其次,还表现在它是无时不有、无所不在的,它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潜藏于人类从事的各种活动之中。
风险的不确定性是指风险的发生是不确定的,即风险的程度有多大、风险何时何地由可能转变为现实均是不确定的。这是由于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不可能准确预测风险的发生。
风险一旦产生,就会使风险主体产生挫折、失败、甚至损失,这对风险主体是极为不利的。风险的不利性要求我们在承认风险、认识风险的基础上,做好决策,尽可能地避免风险,将风险的不利性降至最低。
风险的可变性是指在一定条件下风险可以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