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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师考试科目《招标采购合同管理》:其他合同

来源:中华考试网  [ 2016年3月25日 ]  【

  8.1特许经营合同

  8.1.1特许经营合同概念及种类

  (1)特许经营合同的概念

  特许经营合同主要约定政府和特许经营者在特许经营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其中,政府授予特许经营者在特许经营期内建设和运营基础设施或其他公共资源的权利,特许经营者则就特许经营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并提供相应的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

  (2)特许经营合同的种类

  特许经营合同种类较多,其中普遍采用的模式主要为BOT模式。在实践中,除BOT模式以外,还有BOOT、BOO、BLT、TOT、POT、BTO、ROT以及BOOST等模式。

  1) BOT模式

  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即“建设—经营—转让”模式, BOT是实践中特许经营项目最典型的融资运作模式。

  2) BOOT模式

  BOOT (Build-Own-Operate-Transfer)模式,即“建设—拥有—运营—转让”模式。

  3) BOO模式

  BOO(Build-Own-Operate)模式,即“建设一拥有一运营”模式。

  4) BLT模式

  BLT (Build-Lease-Operate)模式,即“建设一租赁一移交”模式。

  5) TOT模式

  TOT (Transfer-Operate-Transfer)模式,即“转让一经营一转让”模式。

  (3)特许经营合同与PPP的关系

  PPP (Private -Public -Partnership,PPP)模式,在我国称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提高供给的效率和质量,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的关系。

  8.1.2特许经营合同的应用特点

  (1)合同主体的特定性

  一方主体是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或其下属部门;另一方为具有一定管理经验、专业能力、融资实力以及信用状况良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2)特许经营项目的特定性

  特许经营合同由政府以行政许可方式授予特许经营者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经营特许经营项目的权利。特许经营项目具有特定性:

  ①特许经营项目为提供公共产品和公用事业服务的项目;

  ②特许经营项目是政府履行审核、监督和管理的项目;

  ③特许经营项目通常存在一定的收费及可经营性。

  (3)合同订立程序的法定性

  特许经营合同的订立需遵循法定的程序,政府作为特许经营合同的一方主体,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选择特许经营者。

  (4)合同内容特定性

  特许经营合同属于行政协议,涉及对公共设施和公共资源的开发利用,政府对于特许经营合同的内容通常有特定的要求。

  8.1.3特许经营合同的主要条款

  (1)特许经营方式、区域、范围条款

  (2)特许经营期限条款

  特许经营期限即政府许可特许经营者在项目建成后运营特许经营设施的期限。

  (3)产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标准条款

  (4)投资回报方式以及定价、调价机制条款

  (5)特许经营项目建设及运营条款

  (6)项目移交条款

  (7)政府承诺条款

  (8)变更、提前终止及补偿条款

  8. 1.4特许经营合同管理要点

  (1)合同前期的立项审批管理

  特许经营项目的立项除应遵守《行政许可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六部委25号令)等法律规范,还应遵守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特许经营项目的立项审批管理主要是对项目立项审批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2)合同准备及签约管理

  合同准备及签约管理包括项目经济技术论证、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合同授予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条件设置以及合同签约管理;合同签约管理主要包括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合同文本审查、签约程序管理以及签约代表权限管理等。

  (3)合同履行过程动态管理

  特许经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动态管理,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管理、项目运营管理、价格调整管理、合同变更管理、合同终止管理以及争议解决管理。

  【案例】2010年6月,A市人民政府与B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C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特许经营者B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应当在2010年的11月开始建设高速公路,该协议同时约定了B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开始投入项目建设资金的时间及数额,但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至2011年1月,B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仍未按照协议的约定投入项目建设资金(含项目资本金)并开始建设高速公路,经A市人民政府多次催告后,B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仍然没有履行相关义务,致使C高速公路迟迟不能开工。于是,A市人民政府向B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发函要求解除特许经营协议。

  问题:

  ①A市人民政府发函要求解除特许经营协议的做法是否合法;如合法,特许经营协议是何时解除的;

  ②B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应承担哪些责任。

  答案:

  ①A市人民政府发函要求解除特许经营协议的做法合法。B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未能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履行投入资金的义务,未能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建设高速公路,且在A市人民政府多次催告的情况下,仍未能积极履行相应义务,因此,B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根本违约。根据上述规定,A市人民政府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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