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1月4日至11月8日受理的造价工程师市内变更及跨省变更准予注册人员名单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现将核准的2019年11月4日至11月8日受理的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的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领证注意事项:
1、附件名单中不带*人员,自本通知网上发布之日起领取注册证书;附件名单中带*人员,自本通知网上发布之日起在“http://zjw.sh.gov.cn ”上做“同步建设部数据”后领取注册证书。
2、领取注册证书时请有关单位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企业介绍信,到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大厅取号办理证书领取手续。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
下午13:30至17:00(16:30停止取号)
[周五下午至15:30(15:00停止取号]
领证地点:小木桥路683号一楼领证处。
3、“同步建设部数据”具体操作如下:
(1)企业开通“市住建委”网上政务大厅主数字证书
企业登录“http://zjw.sh.gov.cn ” →“市住建委”→ “建设管理服务”→“企业”→“电子版《诚信手册》-企业版”点击“网上办事”按钮→插入企业“数字证书”后“登录”→下载《上海市建筑建材网上办事大厅主数字证书开通申请表》,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上传,1个工作日后即可开通。
(2)个人从业信息采集与维护
个人登录“http://zjw.sh.gov.cn”→“市住建委”→“建设管理服务”→“人员”,点击“建设工程企业从业人员个人从业信息采集与维护”的“网上办事”按钮进行“短信用户注册”,点击“注册信息”栏,点击右侧上方“同步建设部数据”即可。
4、执业印章相关事项:执业印章由印章持有人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印章模式及印章制作所需信息查询详见“沪建建管[2016]1181号”文件 。
特此通告。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20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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