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讲义:第一章第三节 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人员的管理制度
1、我国实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才能以
注册造价师的名义执业
2、注册造价师的素质;①复合型的专业人才②具备技术技能,来达到特定任务的能力
③具备人文技能④观念技能(组织与集体观念)
3、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注册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
域内的造价工程师的省级注册、执业初审机关,
国务院铁道、交通、水利等相关产业部门作为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初审机关,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
注册执业活动。
4、注册条件:①取得执业资格②受聘于一个企业③没有不注册的情况
5、应当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初审机关或着部门提出注册申请,初始注册的,初审机关
自受理申请之日20日完成,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注册机关,注册机关20日作出决定
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初审5日完成,注册机关10日完成
6、初始注册,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
求后方可注册,初始注册、延续注册都是4年有效期,
7、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造价师的执业凭证。遗失的应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再按规定申请
8、不予注册的情情形: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申请在两个以上的单位注册的 3、未达到继
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4、前一个注册期内业绩达不到规定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
续而脱离岗位的5、受刑事处罚尚未完毕的 6、因工程造价活动受刑事处罚,
自处罚决定之日至申请之日不满5年的 7、因造价活动以外的原因受刑事
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至申请日不满3年的 8、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
定之日至申请日不满3年的 9、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
,自撤销之日起至申请日不满3年的。
9、注册证书失效的情形:1、与聘用单位解除合同的 2、注册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注册的
3死亡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4、其它失效的情形
10、注销注册的情形:1、有注册证书失效的情形 2、依法被撤销的 3、依法被吊销的
4、受到刑事处罚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该注销的情况
11、暂停执业应当到注册初审机关申请暂停,并交回执业印章与注册证书
12、注册造价师的权利:1、使用造价师的名称 2、依法独立执行工程造价业务 3、发起造价咨询企
业 4、在本人的成果文件上签字加盖印章 5、使用报告印章和证书 6、参加
继续教育
13、造价师的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 2、保证质量3、接受继续教育 4、执行计价标准和方法 5、与
当事人有利弊关系的主导回避6、保守商业秘密
14、注册造价师应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盖章,修改经注册造价师签字盖章的成果
文件,应当由签字盖章的造价师本人进行,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修改的,应当由其他注册造价师
修改,并签字盖章,修改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造价师对修改部分承担法律责任
15、注册造价师每一注册期必须接受必修课和选修课各60学时的继续教育。合计120学时
16、未经注册以注册造价师的名义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警告,并可处
以1-3万的罚款
17、注册违规的处罚:1、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造价工程师注册
2、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县级警告,并可处1-3万罚款
3、欺骗、贿赂的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有注册机关撤销,3年内部得申请,
处1-3万元罚款,
18、资格证书、从业印章是造价员的资格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造价员全国范围内有效。
19、造价员实行登记从业管理制度,资格证书原则上每4年验证一次,分为合格、不合格、注销三种
20、造价员实行登记从业管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从业印章。
21、造价员的应每两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积不得少于2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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