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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造价师考试《造价管理》章节讲义:第一章相关法规与制度2

来源:考试网  [2016年3月3日]  【

  第二节 相关制度

  (造价管理制度 、资格管理、咨询企业管理)

  一、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1、 政府管理(宏观)

  6职能:政府设置了多层管理机构,明确了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形成一个严密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组织系统。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行使建设管理职能。

  2、 协会管理(具体)

  9职能: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是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行业协会。此外,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一些大中城市,也先后成立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对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及造价工程师的执业活动实行行业管理。

  研究问题,协助政府,接受委托,行业自律,协调关系,信息服务,对外交流,受理投诉,指导地方。

  二、 资格管理

  分为两大类,即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

  1、 造价师从业:

  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统一考试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取得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不得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

  考试:大专一年,考四个科目:“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工程或安装工程)”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注册:四年,30日

  执业:8类岗位,4种业务(概预算、控制、咨询、法律纠纷)

  继续教育60学时/3年

  造价员从业:

  造价员是指通过考试,取得《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人员。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了建设工程造价员的从业行为和提高其业务水平,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定并发布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

  造价员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通用专业和考试科目,各造价管理协会或归口管理机构(简称归口管理机构)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专业委员会(简称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命题和考试。通用专业分土建工程或安装工程两个专业,通用考试科目包括:①工程造价基础知识;②土建工程或安装工程(可任选一门)。其他专业和考试科目由各管理机构、专业委员会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的需要设置,并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备案。

  考试中专1年,2门(基础和计价)

  注册造价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执业。造价员可以从事与本人取得的《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相符合的建设工程造价工作。造价员应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业务文件上签字、加盖专业章,并承担相应的岗位责任。造价员跨地区或行业变动工作,并继续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应持调出手续、《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到调入所在地管理机构或专业委员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换发资格证书和专用章。造价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

  继续教育:30小时/3年。

  自律。

  三、 咨询企业管理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证、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1、 资质分级:甲乙二级。

  甲级12条

  乙级11条

  2、 承接业务

  范围: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不受行政区域限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执业

  分支:

  跨地区;

  3、 法律责任

  资质违规、经营违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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