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相关法规与制度
分二节:相关法规(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其他)其中其他(价格法、土地管理法、保险法、税收)
相关制度(价格管理、资格管理、咨询企业管理)
第一节 相关法规
(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其他)
一、 建筑法
建筑法的适用范围
(一) 建筑许可分二类
1、 施工许可
申领规定:8条件
施工许可申领8条件
用地规划拆迁完,
施工设计质安全,
资金落实是关键,
法律规定特殊办。
有效期规定:3个月,2次,6个月
中止复工规定:1个月,一年,6个月
2、 从业资格
(1) 单位资质
(2) 人员资格
(二) 发包和承包
1、 发包方式:直发和招发,禁肢解、禁指定
2、 承包
(1) 资质:有资质,禁超范围,禁出让
(2) 可联合,就低不就高
(3) 可分包,须认可,做主体
(4) 禁转包、禁肢解、禁无资质、禁二次分。
(三) 工程监理
1、 定义:有主体,受委托,有依据,有对象,做工作。
所谓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
2、 三方关系:
3、 三种情况:公平、公正、公开;设计问题要报告,施工问题要求其改正。
(四) 安全生产
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设计按安全规程,施工按安全组织设计。
施工现场负责制:
装修拆除安全规定;有设计方案,有保证。
(五) 质量管理
业主自律,勘察设计规范,施工负责,竣工验收,保修。
二、 合同法
(一) 主体三类: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自然人和公民的区别:自然人(出生)包括公民(国籍),又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
法人:4条件:依法成立,财产经费,名称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2类:企业和非企业。
其他组织:(各类机构的分支或经营者)
(二) 基本原则5个
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
(三) 构成
三部分:总则、分则和附则。
总则:合同法的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合同的担保、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
分则:15种合同类型: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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