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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计价复习资料(11)

考试网  [2017年1月19日]  【

  工程计价教材知识点:投标保证金

  ■递交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规定金额、担保形式和格式,不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应被否决

  ■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各方递交

  ■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金额: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超过80万元,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的情形:

  ◆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工程计价教材知识点:投标有效期

  ■时间:从投标截止时间起,主要用作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以及签订合同等工作,一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90天,大型项目120天左右。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延长: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投标人同意,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其投标失效,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

  工程计价教材知识点:联合体投标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投标需遵循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

  (3)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总结】有牵头人(授权书);不能重复投标;资格预审后成员不能改变;低等级确定联合体资质;各方或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工程计价教材知识点: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记忆】暗中确定中标人、行为

  工程计价教材知识点: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记忆】招标人暗中帮助中标人

  工程计价教材知识点:投标报价编制的原则

  (1)投标人自主确定,但必须执行相关强制性规定;自行或委托造价咨询人编制(2)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明显低于标底,可能低于个别成本,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的,为废标。

  (3)投标报价以招标文件中设定的发承包双方责任划分,作为考虑投标报价费用项目和费用计算的基础;

  (4)以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作为投标报价计算的基本条件,以企业定额作为计算人、材、机消耗量的基本依据;

  (5)报价计算方法要科学严谨,简明适用。

  工程计价教材知识点: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3)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

  (4)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7)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8)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9)其他的相关资料

  【对比】与招标控制价编制的依据相比,投标报价采用企业定额;投标时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工程计价教材知识点:暂估价不能变动和更改

  (1)材料暂估价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暂估单价计入分部分项工程费用中的综合单价;

  (2)专业工程暂估价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责编:sun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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