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黑人社办发〔2019〕107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报名及操作流程
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规定报考条件(详见黑龙江人事考试网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由此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2019年鸡西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入口
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要求,从2019年起,应试人员的“学历证明”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要按照试行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等)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核验。资格核验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在线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资格核验部门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进行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应登录黑龙江人事考试网的“操作流程”栏目,打开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操作流程,认真阅读考试注意事项,查询考试时间安排,按操作流程要求完成注册、报名、现场资格核验、缴费、打印准考证等。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和取消部分考试考务费有关事项的复函》(财税〔2019〕5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职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全省性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发改价格函〔2019〕138号)规定,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计价》每报考一科加收61元,《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加收69元。
三、考场设置
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四、参考用书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eca.org.cn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 )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http://www.giwp.org.cn )可免费下载。
点击查看: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大纲
五、雷同答卷处理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考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附件: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9年8月7日
附件
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9年8月9日-8月20日 |
网上报名 | ||
2019年8月15日-8月21日 |
现场资格核验(节假日休息) | ||
2019年8月15日-8月22日 |
网上缴费 | ||
2019年10月21日-10月24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
考 试 时 间 |
2019年10月26日 |
09:00-11:30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14:00-16:30 |
建设工程计价 | ||
2019年10月27日 |
09:00-11:3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4个专业) | |
14:00-18:00 |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4个专业) | ||
2019年11月11日-11月15日 |
领取收据 | ||
2019年12月底前 |
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操作流程
2019年8月9日-8月20日 |
网上报名 | ||
2019年8月15日-8月21日 |
现场资格核验(节假日休息) | ||
2019年8月15日-8月22日 |
网上缴费 | ||
2019年10月21日-10月24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
考 试 时 间 |
2019年10月26日 |
09:00-11:30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14:00-16:30 |
建设工程计价 | ||
2019年10月27日 |
09:00-11:3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4个专业) | |
14:00-18:00 |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4个专业) | ||
2019年11月11日-11月15日 |
领取收据 | ||
2019年12月底前 |
一、报名
(一)注册
报考人员登录黑龙江人事考试网(如无特殊要求,以下操作涉及到的网站均为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考试名称后,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人员不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二)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完成注册后须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报考人员照片,在上传照片前,须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当地人事考试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报名所需照片进行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处理后保存照片文件,将该照片文件上传即可。
上传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确保照片清晰。照片审核工具操作方法详见工具压缩包中的readme.doc文件。
(三)填写报考信息
1、选择考试、报名地
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所报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名称,进入网上报名界面。选择省(市)后,提示栏中将显示报考人员姓名、报考考试名称、报考地区、缴费方式和咨询电话。
注意: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报考人员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
2、阅读《告知书》和《报考须知》
报考人员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和《报考须知》,点击“已阅读并知晓”后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
3、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依次选择地市(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省直,其他报考人员按单位属地选择所在地市。)核验点、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系统显示所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科目名称,前面带“√”标识的代表已选择的报考科目(成绩有效期为一年的无需手工选择)。
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及学位信息自动调用用户注册信息,填报的信息项中带“*”的为必填项,填写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保存”按钮。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所学专业及年限等报考条件进行在线核验,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报考人员进行相应的操作。
注意: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在录入或修改报名信息时,如报考人员在成绩有效期内存在已经通过的科目,将在科目名称后面显示其通过时间。
4、签署《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由本人签署(提交)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5、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点击“报名信息确认”,表示报考人员确认提交的报名信息完整准确。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
注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四)资格核验
1、在线核验:考试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在线核验,在线核验通过后,报考人员可在缴费规定时间内直接缴费。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资格核验部门要求进行人工核验。
2、现场人工核验:以下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原件,到报名地市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验。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即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2)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5)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注意: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表承诺人签名处填写联系电话并签名,资格核验通过后不允许修改信息,如不按要求操作,后果自负。
各地市现场资格核验地址和咨询电话
地市 |
考试管理机构 |
地址 |
咨询电话 |
黑龙江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考试中心 |
哈尔滨市考试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38号1号楼303室,请关注哈尔滨考试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hrbkszx,以便查询成绩及办理证书邮寄) |
0451-84652833 |
黑龙江齐齐哈尔市 |
齐齐哈尔市人事考试中心 |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大街144号鹤城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原齐齐哈尔市人才市场)五楼515室 |
0452-5976611 |
黑龙江牡丹江市 |
牡丹江市考试中心 |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515室(江南开发区卧龙街1号) |
0453-6172092 |
黑龙江佳木斯市 |
佳木斯市人事考试中心 |
佳木斯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8号楼二楼西侧40号考试中心窗口 |
0454-3986540 |
黑龙江双鸭山市 |
双鸭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
双鸭山市尖山区铁西路安全大厦809室 |
0469-6136662 |
黑龙江鹤岗市 |
鹤岗市人事考试中心 |
鹤岗市向阳区红军路26号人力资源大市场二楼10号窗口 |
0468-3455159 |
黑龙江绥化市 |
绥化市人事考试中心 |
绥化市北林区迎宾路2号(主楼9楼943室) |
0455-8388247 |
黑龙江大庆市 |
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
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13号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459-6282187 |
黑龙江七台河市 |
七台河市人事考试中心 |
七台河市党政办公中心一楼 |
0464-8395013 |
黑龙江伊春市 |
伊春市人事考试中心 |
伊春区迎宾路5号(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
0458-3776322 |
黑龙江鸡西市 |
鸡西市人事考试中心 |
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41号(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5室) |
0467-2386626 |
黑龙江黑河市 |
黑河市人事考试中心 |
黑河市通江路31号(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室) |
0456-8269103 |
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 |
大兴安岭地区人事考试中心 |
加格达奇区人民路357号三楼323室 |
0457-2756323 |
省直 |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服务大厅二楼(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 |
0451-51995471 |
(五)网上缴费
在线核验通过以及现场人工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进入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考试名称后,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网上缴费后,如需收据,请按规定时间到报名地市的考试管理机构领取。
注意: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资格核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无效。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进入本网站的“打印准考证”栏目,选择考试名称后,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报名地市的考试管理机构联系。
三、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队人员有效证件(包括解放军及武警部队的军﹝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网上查询成绩、合格标准
应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登录本网站的“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并关注“合格标准”栏目,查询合格标准。
五、领取证书
应试人员在查询成绩与合格标准后,报考省直考区的请关注本网站的“证书办理”栏目,报考其他考区的,请关注报考考区的网站,按网站通知要求办理证书。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考级别:考全科
凡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报考级别:免二科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三、报考级别:增报专业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注: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包括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
通过专业教育评估(认证)院校名单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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