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在一家公司任职并同时将自己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师证挂靠在这家公司。该公司每个月除了工资薪金之外还额外支付给我证书的使用费。这笔使用费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还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因此,公司支付正常工资以外再支付给个人的证书使用费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关注最新证书领取信息请加入考试网造价工程师QQ群:594207480 更有专业老师答疑解惑
手机QQ扫码快速加群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