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40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18〕10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18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8月23日—9月3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说明
10月27日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8日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要求和《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2018年仅组织实施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拟从2019年起开考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具体时间请关注人社部门考试计划安排。
(二) 一级造价工程师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与“安装工程师”4个专业类别(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专业今年暂不开考),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三) 原参加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且通过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4年一个周期的办法顺延至2020年,此部分应试人员今年报考时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报考专业,如确需变更则按新考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 一级造价工程师(级别为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通过专业教育评估(认证)院校名单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已发布。)
(二) 免试2科(级别为免二科)报考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 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只须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在规定的年限内全科合格后,在考后现场资格复审时,按照考务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要求,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须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本人工作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等证明。
四、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名称、级别、专业、科目代码表
考试名称 |
级别 |
专业 |
考试科目 |
045.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
|
04. 考全科 |
01. 土木建筑 |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 | |||
3.建设工程计价 | |||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木建筑) | |||
02. 安装工程 |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 | |||
3.建设工程计价 | |||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安装工程) | |||
03. 交通运输 |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交通运输) | |||
3.建设工程计价 | |||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运输) | |||
04. 水利工程 |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水利工程) | |||
3.建设工程计价 | |||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工程) | |||
02. 免二科 |
01. 土木建筑 |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 | |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木建筑) | |||
02. 安装工程 |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 | ||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安装工程) | |||
03. 交通运输 |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交通运输) | ||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运输) | |||
04. 水利工程 |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水利工程) | ||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工程) | |||
01. 增报专业 |
01. 土木建筑 |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 | |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木建筑) | |||
02. 安装工程 |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 | ||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安装工程) | |||
03. 交通运输 |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交通运输) | ||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运输) | |||
04. 水利工程 |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水利工程) | ||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工程) |
注:表中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专业今年暂不开考。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一) 考生网上注册。报考2018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保局 点击主页上“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国家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1.注册。点击【注册】,按照提示真实、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邮箱地址及国籍地区等相关信息(已注册过账号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系统)。
请报考人员准确提供个人身份信息(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信地址),以便于接收考后资格复审通知;老考生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在注册信息中修改。如考生信息提供有误或未及时更新信息造成不能正常接收相关考试资讯影响考试成绩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处理并上传照片。考生在上传照片前,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对自己将要上传的相片进行预先审核处理,只有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考生上传照片成功后方可被审核。
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各项执(职)业资格考试的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新注册的考生请提供白底证件照,已注册考生可延用原来的照片。
(二) 报考信息提交。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选择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重庆市作为参考地。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按属地化进行管理,重庆考区原则上只接受工作地在重庆或户籍所在地在重庆的报考人员报名。
1.签订报名承诺书。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并接受报考人员承诺书才能提交个人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得报名。弄虚作假或未按照报名流程操作,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填报报考信息。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考务文件及报考须知,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的级别、专业、科目等报考信息;
3.提交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输入验证码并点击【保存】,校验信息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按钮完成报考信息提交。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我市不设考前现场资格审核点,考前考试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前应确定本人已符合报考条件(只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才可提交信息)且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在重庆,报考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即认可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在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中如发现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舞弊行为,将按国家等有关规定给予其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凡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3-86868815、88152249、86868821,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遇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023-86868837、86868838。
(三) 报名信息确认和报名表打印。考生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下载打印《2018年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考生核对信息无误后自行留存。如确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请中止报名操作。
(四)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须在规定时间内(8月23日─9月5日)登录报名系统,根据页面有关提示进行网上缴费。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1元,《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9元。新考生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注意:缴费程序按系统中“网上支付说明”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名系统将对所有报考人员自动收取档案管理费20元/人。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会自动甄别新考生、老考生,并在打印准考证期间,退回老考生“档案管理费20元/人”至缴费账号,请相关考生注意查收。
新考生是指2018年首次报考的考生(填报信息时,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老考生是指2016年、2017年参加过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填报信息时,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
需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考试报名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我中心现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五)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10月19日至25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打印准考证”,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 成绩查询。考生在考试结束后请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
(七) 考后资格复审。根据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16]30号) 要求,资格考试考后复审原则上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布成绩后的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对全部考试成绩达到该科目试卷总分60%及以上的考生进行复审,具体事项按照“重庆人事考试网”发布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材料,请广大考生密切留意网站通知或关注“重庆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接收考试有关信息。
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审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当前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八) 证书办理。考后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可登陆重庆人事考试网点击“通知公告”栏目,查看领取证书通知,并按通知要求携带证件及相关资料领取。
(九)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证书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六、考场设置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选择在重庆市参考的考点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七、教材说明
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7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7版)、《建设工程计价》(2017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7版)。考生可根据需要选择到市内各大建筑书店购买。
八、其它要求事项
(一)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与“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专业今年暂不开考),报考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二)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已获得一个专业资格证书,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须参加专业科目且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在规定的年限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经现场资格审核发放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
(三)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使用2B铅笔填涂作答。
(四) 考试时,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通讯电子设备,已带入考场座位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考场上备有草稿纸,考后回收。
(五) 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六)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轻者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严重者取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全部考生的答题信息使用“雷同指标监测”技术进行甄别,抄袭他人答案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答案、违规使用通讯器材接收场外信息等违纪违规行为会导致试卷雷同,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生如有违纪行为,我中心将在重庆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违纪考生在成绩公布前上网查询。
(七)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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