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省职业资格鉴定计划
一、鉴定项目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结合职业技能鉴定题库资源, 2018 年浙江省职业资格鉴定面向社会开考的鉴定项目详见《2018年浙江省职业资格鉴定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
二;鉴定实施
(一)鉴定范围。
1.全省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劳动关系协调员二、三级职业资格鉴定。
2.省本级二级及以下等级职业资格鉴定。
(二)鉴定时间。
鉴定分职业资格A类和B类两个类别。
1.职业资格A类项目的鉴定一般由理论知识、专业能力(笔试或机考)、综合评审等科目组成,考试统一时间(详见附件)。非纸笔类作答的二、一级综合评审在理论知识、专业能力考核结束后1周内完成。
2·职业资格B 类项目的鉴定一般由理论知识(笔试或机考)、
操作技能考核、综合评审等科目组成。理论知识考试统一设在鉴定日8:30开始,操作技能考核项目原则上安排在统一鉴定日当天或次日完成;二级、一级综合评审在理论知识考核结束后1周内完成。
全年定期鉴定安排见下表:
(三)鉴定申报。
《目录》中职业资格鉴定通过统一的职业技能鉴定考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1·一级资格鉴定与劳动关系协调员鉴定职业网上报名时间:
3月20 日-29 日、9月9 日-24 日;
初审时间:3月20日-31日、9月9日-26日;
复审时间:4月1日-5日、9月26日-30日。
2·二级及以下资格鉴定,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鉴定中心)于考前30天开放报名通道。各省属鉴定机构应于考前止个工作日完成考生申报资料原件初审,并将材料上报省鉴定中心复审。
3·各鉴定机构于考前5个工作日内完成与省鉴定中心的财务核算,确保考生通过网络打印准考证。
三、工作要求
(一)依法鉴定。鉴定工作必须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省人力社保厅文件竿政策性文本要求执行,各级鉴定机构必须根据属地原则在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二)分级负责。《目录》所涉及的鉴定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指导下,由省鉴定中心具体组织安排。参照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要求,各市鉴定中心承担本市所辖范围内对应职业等级的考务实施;省本级鉴定所(站)负责相应职业等级的鉴定实施;各市可以参照鉴定时间在当地开展二级及以下鉴定;要规范考点设置,操作技能考核原则上在鉴定所(站)内完成,各科目考核考场内必须设置监控实现全程影像录制,各级鉴定机构须作好影像资料的收集存档,以便备查。
(三)严格审核。各级鉴定机构应严格做好考生资格初审、复审工作,所有审核有效且与原件对应的复印件均应标明"本复印件与原件信息一致"字样,经办人须签名确认,同时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保管。
(四)其他事项。为减少能耗、提升鉴定质量,同一职业、等级鉴定申请人数不足10人的,将进行资源统筹、调整鉴定时间。如遇鉴定考量较大等特殊情况,统考日期将延长一天。全国统一鉴定考试项目,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有关安排另行通知。如遇国定假日或重大活动、职业技能鉴定国家政策调整等特殊情况,省鉴定中心将作相应调整并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严妹、姚治宇
联系电话:0571-85214338、85213805(兼传真)
附件:2018年浙江省本级职业资格鉴定项目目录
职业技能鉴定A类项目:育婴员
可鉴定等级:三级
考核时间:
理论知识:8:30-10:00
专业技能:13:00开始
注意事项:
①理论知识、专业能力考核为纸笔作答,题卡作答或上机考
②全省统一鉴定(各职业技能一级与劳动关系协调员二、三级)、省本级二级鉴定时间为:5月19日、11月17日,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