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教育示范区”相关知识
1、“中国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项目的意义是什么?
答:(1)建立示范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根本精神,是社会全面进步发展的需要。
(2)建立示范区符合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宗旨,是从根本上提高中国人口素质的需要。
(3)建立示范区是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2、“中国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项目的性质是什么?
答:“中国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项目属于行政事业类新增项目。
3、“中国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项目的目的是什么?
答:建立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以婴幼儿、家长及看护人员为对象(重点是0-3岁婴幼儿、家长及看护人员),以改善婴幼儿的生存环境(养育环境和教育环境)为途径,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的早期教育服务和独生子女培养模式。使示范区内每一个婴幼儿家长及看护人员都能了解和掌握先进、科学的育儿知识和方法,全面提高婴幼儿的早期生存质量,为婴幼儿早期保育和教育问题提供示范。
4、“中国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项目的目标是什么?
答:用5年(2005-2009)时间,逐步在县(市、区)街道或社区建立300个“中国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在先进教育理念的指导下,对胎儿、0-3岁婴幼儿实施科学的胎教和早期教育,对0-6岁婴幼儿家长及看护人员进行科学的育儿指导、咨询和服务,普遍、显著地改善示范区内婴幼儿的生存环境,提高婴幼儿的综合素质。
5“中国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项目的运行机制是什么?
以满足科学育儿需要的大众化、平民化服务为基本方向,以优质的咨询、指导、服务、培训为基本途径,以走市场、低有偿为基本策略的集服务、研发、经营、推广为一体的管理运做机制。
6、为什么说建立示范区是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答:(1)建立示范区,既是家庭幸福、社会进步、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选择,也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观大势、识大体、与时俱进,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创新载体,是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进一步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2)示范区的建立,有利于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能的转变。
(3)示范区的建立,有利于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组织、管理优势。
(4)示范区的建立,有利于促进与教育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
(5)示范区的建立,有利于促进群众婚育新观念的形成和普及。
7、《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发布时间? 《决定》对人口计生系统开展人口早期教育工作如何部署?
答:2006年12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
2006年12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强调:要“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大力普及婴幼儿抚养和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强化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和培养。”
8、2006年国家人口计生委召开的全国人口早期教育工作座谈会议对开展人口早期教育工作如何部署?
答:“‘十一五’时期,我国人口计生工作进入了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必须树立大人口观,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作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
9、2008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对开展人口早期教育工作如何部署?
答:“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狠抓工作落实。推进人口早期教育试点,抓好师资培训和网点建设,建立婴幼儿素质和独生子女社会行为培养跟踪监测评估系统。”
10、我省首个通过国家验收的“示范区”在哪个地区?验收通过时间?
答:我省首个通过国家验收的“示范区”在大兴安岭地区。验收通过时间为2008年6月10日。
11、“中国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项目在国家和黑龙江省分别由哪个部门负责实施?
答:“中国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项目在国家由国家人口计生委培训交流中心负责实施。黑龙江省的“示范区”项目实施工作由省人口计划生育教育发展中心负责。
12、“中国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项目效益分析?
答:(1)社会效益。示范区的建立,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源头,可以促进示范区所在地进一步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社会、家庭、婴幼儿园等对婴幼儿教育的连续性及可发展性;促进独生子女家庭教育的科学性。
(2)经济效益。教育产业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尤其是早期教育产业。示范区的建立可以带动早教市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从而产生新的经济增长点;家庭可以得到规范的胎教、早教指导和服务,避免盲目投入,节约家庭开支。
13、“中国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项目评审程序?
答:评审程序分为申报、培训、评估、审批等四个步骤。
14、什么是胎教?
答:胎教主要指孕妇自我调控身心的健康与欢愉,为胎儿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同时也指给生长到一定时期的胎儿以合适的刺激,通过这些刺激,促进胎儿的生长。
15、什么是广义胎教?
答:指为了促进胎儿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健康发育成长,同时确保孕产妇能够顺利地渡过孕产期所采取的精神、饮食、环境、劳逸等各方面的保健措施。
16、什么是狭义胎教?
答:是根据胎儿各感觉器官发育成长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积极主动地给予适当合理的信息刺激,使胎儿建立起条件反射,进而促进其大脑机能、躯体运动机能、感觉机能及神经系统机能的成熟。
17、胎教有哪几种方法 ?
答:目前,国内外广泛采用的胎教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1)音乐胎教法 (2)抚摩胎教法
(3)触压、拍打胎教法 (4)光照胎教法
(5)语言胎教法 (6) “ 斯赛迪克”胎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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