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2019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公告
一、鉴定职业、时间安排
1、全省统考职业:企育婴员。考试合格者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颁证。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20日
3、报名地点
周口市川汇区文明路北段闫庄胡同内人社局三楼308室
二、全省统一鉴定日期为11月16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三、报名资料
1、根据报考职业和级别,按照有关要求须分别提交下列资料: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各复印件须本人签字),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电子照片1张(20KB以内)。
2、报名表上不得缺项少项(相关内容不涉及的填“无”)
3、签字审核报名表由本人亲自填写并承诺签名。
4、2019年6月1日参加我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统考鉴定成绩不合格的考生按照原有报名条件报名,参加2019年11月16日补考。
5、申报条件详情见附件1
附件1:
育婴员申报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幼儿教育教师、儿科医师、儿科护士、孤残儿童护理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保健调理师、健康管理师、保育员、家政服务员。
②本专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
③相关专业:中职:护理、中医护理、家政服务与管理、营养与保健;高职高专:护理、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管理、人口与家庭发展服务、临床医学、中医学、食品营养与卫生、健康管理、医学营养、心理咨询、营养配餐、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中医康复技术;普通高校:护理学、
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妇幼保健医学、针灸推拿、教育学、小学教育。
附件2:
11月16日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和考核方案
日期 |
职业名称 |
等级 |
考试时间 |
备注 |
11 月 16 日 |
育婴师 |
5-3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
|
职业 |
等级 |
鉴定内容 |
题型 |
题量 |
答题方式 |
分值 |
权重 |
育婴员考核方案 |
1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上机考试 |
25 |
10% |
理论知识 |
简答、综合题等 |
|
100 |
90% | |||
专业能力 |
论文撰写 |
|
|
100 |
100% | ||
综合评审 |
文件筐 |
5 |
上机考试 |
100 |
60% | ||
育婴员考核方案 |
5-3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判断 |
200 |
题卡作答 |
100 |
5% |
理论知识 |
95% | ||||||
技能操作 |
案例分析 |
/ |
笔纸作答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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