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工作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至23日
报名地点:周口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窗口(周口市七一路与大闸路交叉口西南方向)
联系电话:0394——8229130 0394——8225695
联 系 人:孙老师 翟老师 董老师
周口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8年3月9日
周口市2018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
报名工作有关情况说明
(培训机构)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9日至23日。
2、报名地点
周口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窗口(七一路与大闸路交叉口西南方向)。
二、报名资料
1、根据报考职业和级别,按照有关要求分别提交下列资料:报名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报名表一式两份,培训合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电子照片1张。
2、报考2级所有职业的考生须提交报名资料原件,由省中心进行报名资格终审。
3、补考考生报名表一式两份,填写补考科目。
三、有关要求
1、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报名,数据汇总上报后,省中心不允许更改信息、补报名、补报资料。
2、报名资料按照同一职业、同一级别分别整理、汇总、报送。
3、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按50人1组装入文件袋,排列顺序须与报名表顺序一致。补考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正常鉴定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分别报送。
4、考生电子照片须近期、免冠、白色或淡蓝色底版,宽120、高180像素,大小20kb以下,JPEG格式,图像清晰、完整。电子照片命名为考生姓名,不要在姓名前后添加报考职业或报考级别。补考考生电子照片建立单独文件夹。
5、考生信息汇总内容为姓名、学历、身份证号,考生信息填写顺序必须和报名表顺序一致。各培训机构将汇总后的信息与考生身份证号码核对无误后,由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补考考生信息单独汇总,并注明补考科目。
6、将考生纸质照片按照要求粘贴,每张报名表各粘贴1张。
不详之处,请登陆河南省职业资格工作网进行查询。
附件:1、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报条件
周口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8年3月9日
四、育婴师
(一)育婴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育婴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二)育婴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级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三)高级育婴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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