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探的特点
(1)勘探范围取决于场地评价和工程影响所涉及的空间,除了深埋隧道和为了解专门地质问题而进行的勘探外,通常限定于地表以下较浅的深度范围内。
(2)除了深入岩体的地下工程和某些特殊工程外,大多数工程都坐落于第四系土层或基岩风化壳上。为了工程安全、经济和正常使用,对这一部分地质体的研究应特别详细。例如,应按土体的成分、结构和工程性质详细划分土层,尤其是软弱土层需给予特别的注意。风化岩体要根据其风化特性进行风化壳垂直分带。
(3)为了准确查明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在勘探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持岩土的天然结构和天然湿度,尽量减少人为的扰动破坏。为此需要采用一些特殊的勘探技术。
(4)为了实现地质、水文地质、岩土工程性质的综合研究,以及与现场试验、监测等紧密结合,要求岩土工程勘探发挥综合效益,对勘探工程的结构、布置和施工顺序也有特殊的要求。
一般规定
1 当需查明岩土的性质和分布,采取岩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时,可采用钻探、井探、槽探、洞探和地球物理勘探等。勘探方法的选取应符合勘察目的和岩土的特性。
2 布置勘探工作时应考虑勘探对工程自然环境的影响,防止对地下管线、地下工程和自然环境的破坏。钻孔、探井和探槽完工后应妥善回填。
3 静力触探、动力触探作为勘探手段时,应与钻探等其他勘探方法配合使用。
4 进行钻探、井探、槽探和洞探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