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下半年资格考试项目“告知承诺制”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广大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人社厅发〔2019〕71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人考中心函〔2019〕26号)要求,我省现已陆续开展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等共12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格复核工作。对部分需要提交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将以短信告知,请收到短信的考生,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资格复审工作。此项工作完成后,下一步我省将开通合格证书查询工作。
敬请广大考生关注短信,相互转告。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