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反应按性质分类
ADR包括(副、毒、后、继、过、依、撤、特、突、癌、畸→小撤过继给继父后,特爱脱衣吸毒)
① 副作用:在药物正常剂量下出现的与药品的药理学活性有关,但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反应。
特点:a药物固有作用 b停药后很快消退 c较轻微 d为可逆性功能变化
② 毒性作用: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引起某些器官或组织生理功能异常和结构病理改变。由于病人个体差异、病理状态或合用其他药物引起敏感性增加,在治疗时造成某种功能或器质性损害。过度作用:使用推荐剂量时出现过强的药理作用。
a.一般是药理作用的增强
b.急性→剂量过大所致
c.慢性→长期应用所致
③ 后遗效应:停药后血药浓度已降至最低有效浓度以下时残存的生物学效应。
长期→链霉素所致永久性耳聋
短期→巴比妥类药物所致宿醉现象
④ 首剂效应:一些病人在初服某药时,由于机体对药物作用尚未适应而引起不可耐受的强烈反应。
⑤ 继发反应(secondary effect):由于药物的治疗作用所引起的不良后果,又称治疗矛盾。药物主要作用的间接后果,不是药物本身的效应。
抗菌→肠道菌群失调→二重感染
⑥ 变态反应:又称过敏反应,药物或药物在体内的代谢产物作为抗原刺激机体所产生的不正常的免疫反应。药物作为半/全抗原刺激机体而发生的非正常免疫反应。
特点:a与药理作用无关 b与药物剂量无线性关系 c不易预知
⑦ 特异质反应:也称特异性反应,由于先天遗传异常,少数病人用药后发生于药物本身药理作用无关的有害反应。该反应与遗传有关,与药理作用无关。先天遗传导致的对某些药物异常敏感。大多是机体缺乏某种酶引起,使药物在体内代谢受阻。即使很小剂量也会发生,且其反应严重程度与剂量成正比。
特点:a与遗传有关,如某种药物代谢酶缺乏 b与药理作用无关
⑧ 药物依赖性(drug dependence):是反复的(周期性或连续性)用药所引起的人体心理或生理上或二者兼有的对药物的依赖状态。
表现:强迫性要求连续或定期用药的行为或其他反应,否则出现精神/生理症状
⑨ 停药综合症(drug-withdrawal syndrome):长期用某药→适应性→突然停药→机体调节功能失调而发生功能紊乱,导致病情或出现症状的一系列反跳回升现象和疾病加重。
高血压药停药血压反跳,出现心悸
⑩ 致癌:因药物引起某些器官、组织、细胞的过度增殖,形成良/恶性肿瘤。药物为最主要化学致癌物。癌症潜伏期数月或数年,可发生在用药者本身,或其子代,难以预料。
11 致突变:药物导致遗传物质(DNA)出现变异,并可遗传。如基因突变、染色体重排
12 致畸:能作用于妊娠母体,引起胚胎和胎儿发育障碍、死亡,婴儿出现机体功能紊乱或结构异常。妊娠2周-3月易胎儿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