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单元 产时病
细目一:产力异常
一、产力异常的类型及原因
包括子宫收缩乏力和子宫收缩过强两类,每类又分为协调性子宫收缩和不协调性子宫收缩。
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又称低张性宫缩乏力)的原因;有精神因素、头盆不称或胎位异常、子宫因素、内分泌失调、药物影响及其他因素,、如产程中进食少、体力消耗、尿潴留等。
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又称高张性宫缩乏力)的原因:主要是精神因素、头盆不称、胎位异常、子宫因素、药物因素等。
子宫痉挛性狭窄环(属于不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的原因:多困精神紧张、过度疲劳、不适当地应用宫缩剂或粗暴地进行宫腔操作所致。
二、临床表现
1.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 子宫收缩强度弱,宫缩持续时间短,每10分钟少于2次,宫口不能如期扩张,先露下降慢,宫缩时按压子宫可有凹陷,产程进展缓慢甚至停滞;产程图曲线异常。
2.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 主要发生在初产妇,自觉宫缩强,下腹持续疼痛,拒按子宫,烦躁不安;因为无效宫缩,宫口不能扩张,胎先露不能下降;产科检查胎位触不清,下腹部压痛明显,宫口扩张缓慢,先露下降延缓,潜伏期延长;产程图曲线异常。
3.子宫痉挛性狭窄环 产妇持续性腹痛,烦躁不安,宫颈扩张缓慢,胎心时快时慢;阴道内诊在子宫腔内扪及较硬无弹性的环状狭窄环。
产程曲线异常:宫缩乏力导致产程曲线异常,有
1)潜伏期延长:从临产规律宫缩开始至宫口扩张3cm称潜伏期。初产妇约需8小时,最大时限16小时,超过16小时称潜伏期延长。
2)活跃期延长:从宫口扩张3cm开始至宫口开全称活跃期。初产妇约需4小时,最大时限8小时,若超过8小时,称活跃期延长。
3)活跃期停滞:进入活跃期后,宫口不再扩张达2小时以上。
4)第二产程延长:初产妇超过2小时、经产妇超过1小时尚未分娩。
5)第二产程停滞:第二产程达1小时胎头下降无进展。
6)胎头下降延缓:活跃期晚期及第二产程,胎头下降速度初产妇<1.0cm/h,经产妇<2.0cm/h。
7)胎头下降停滞:活跃期晚期胎头停留在原处不下降1小时以上。
8 : 4 : 1方案
潜伏期: 活跃期: 第二产程)
【习题】
例题:
A.8小时 B.10小时 C.12小时
D.14小时 E.16小时
1.初产妇第一产程潜伏期延长是指潜伏期超过
『正确答案』E
『答案解析』从规律宫缩开始至宫口扩张3cm成为潜伏期。初产妇正常约为8小时,最大时限16小时,超过16小时成为潜伏期延长。
2.初产妇第一产程活跃期延长是指活跃期超过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从宫口扩张3cm至宫口开全称为活跃期。初产妇活跃期正常约需4小时,最大时限8小时,超过8小时称活跃期延长。
三、对母儿的影响
1.对产妇的影响 可导致水、电解质紊乱及酸中毒,泌尿生殖道痿,产后出血,产褥感染。
2.对胎儿的影响 可导致胎儿宫内窘迫及新生儿产伤。
细目二:产道异常
一、产道异常的临床分类
1.骨产道异常 狭窄骨盆的分类:
(1)骨盆入口平面狭窄 包括单纯扁平骨盆及佝偻病性扁平骨盆。
(2)中骨盆及骨盆出口平面狭窄 包括漏斗骨盆及横径狭窄骨盆。
(3)骨盆三个平面狭窄 为均小骨盆。
(4)畸形骨盆 包括骨软化症骨盆及偏斜骨盆。
2.软产道异常
(1)外阴异常 包括会阴坚韧、外阴水肿及外阴瘢痕。
(2)阴道异常 包括阴道纵隔、阴道横隔、阴道肿块等。
(3)宫颈异常 包括宫颈瘢痕、宫颈水肿、宫颈坚韧、宫颈癌、宫颈肌瘤。
二、诊断及对母儿影响
1.诊断 主要依据病史、体格检查(一般检查,即注意观察孕妇身高、体型、步态;腹部检查,即观察孕妇腹型,四步触诊了解胎位,测量宫高、腹围,计算胎儿体重)、骨盆测量(骨盆外测量和骨盆内测量)及B超胎儿测量。
2.对产妇的影响 可引起继发性宫缩乏力,产程延长,甚至停滞;产程延长易致宫内感染;长时间压迫局部软组织,可导致生殖道瘘。
3.对胎儿、新生儿的影响 易发生胎膜早破、脐带脱垂,导致胎儿宫内窘迫,甚至死亡;产程延长,胎头受压。可致胎儿颅内出血;此外,在手术助产机会增多的同时,新生儿的产伤及感染机会也随之增多。
细目三:胎位异常
一、胎位异常的病因、临床表现
1.持续性枕后位、枕横位
病因:骨盆形态及大小异常,是持续性枕后位、枕横位发生的重要原因;头盆不称;胎头俯屈不良及子宫收缩乏力。
临床表现:宫口未开全时过早出现排便感及肛门坠胀,产妇不自主向下屏气;常致继发性宫缩乏力;常导致宫颈水肿,尤以宫颈前唇水肿多见;产程异常。
2.胎头高直位
病因:病因不明,可能与头盆不称、骨盆形态及大小异常、腹壁松弛、胎膜早破等因素有关。
临床表现:临产后胎头入盆困难,下降缓慢或停滞,宫口扩张缓慢甚至停滞,处理不及时可致产程延长。
3.前不均倾位
病因:骨盆倾斜度过大;扁平骨盆;悬垂腹;孕妇腹壁松弛。
临床表现:易发生胎膜早破;胎头下降、衔接困难;活跃早期出现尿潴留;宫口扩张至3~5cm时停滞;宫颈水肿;胎头水肿。
4.面先露
病因:头盆不称、骨盆狭窄;悬垂腹;脐带绕颈或脐带过短;胎儿畸形。
临床表现:面先露均在临产后发现,表现为潜伏期延长,可合并活跃期延长。
5.臀先露
病因:孕期呈持续性臀位的原因不十分清楚:可能与胎儿在宫腔肉活动空间过大或过小、头盆不称、胎头衔接受阻等原因有关。
临床表现:孕妇常自感肋下有圆而硬的胎头,因胎臀不能紧贴子宫下段,常致宫缩乏力,宫口扩张延缓,产程延长。
6.肩先露
病因:同臀先露。
临床表现:易发生胎膜早破;破膜后胎儿上肢、脐带顺着羊水一起脱出,导致胎儿窘迫,甚至胎死宫内;临产后随宫缩加强,胎肩被迫下降,胎头及胎臀被阻于骨盆入口以上,形成“忽略性横位”或“嵌顿性横位”;子宫收缩加强,形成病理性缩复环,是子宫破裂的先兆.需及时处理。
7.复合先露。
病因:胎儿先露部不能完全填充骨盆入口,先露周围尚有空隙时可能发生,如骨盆狭窄、羊水过多、胎膜早破、双胎妊娠等。
临床表现:根据阴道检查触及胎先露旁有小肢体可确诊。
二、诊断及处理原则
1.持续性枕后位、枕横位
诊断:主要依据临床表现、腹部检查、肛门、阴道检查及B超检查。
处理原则:首先确定有无头盆不称。持续性枕横位、枕后位在骨盆无异常、胎儿不大时可以试产。但应密切观察产程,注意胎头下降、宫缩强弱及胎心变化等情况。
2.胎头高直位。
诊断:主要依据临床表现、腹部检查、阴道检查及B超检查。
处理原则:需以剖宫产结束分娩。
3.前不均倾位
诊断:主要依据临床表现、腹部检密及阴道检查。
处理原则:应以剖宫产结束分娩。
4.面先露
诊断:主要依据临床表现,腹部检查,肛门、阴道检查及B超检查。、
处理原则:颏前位时,如无头盆不称,宫缩好,胎儿不大,可经阴道自然娩出;如头盆不称或胎儿宫内窘迫,应行剖宫产;持续性颏后位,需行剖宫产。
5.臀先露
诊断:主要依据临床表现,腹部检查,肛门、阴道检查及B超检查。
处理原则:在妊娠期,妊娠30周后应予矫正;在分娩期,应根据产妇的年龄、胎产次、骨盆类型、胎儿大小、是否存活、臀先露类型及有无合并症等,决定分娩方式。
6.肩先露
诊断:主要依据临床表现、腹部检查、阴道检查及B超检查。
处理原则:妊娠期,在妊娠30周后可采用膝胸卧位或激光、艾灸至阴穴等;分娩期,根据胎产次、胎儿大小、是否存活、宫口扩张程度及胎膜是否破裂等。决定分娩方式。
7.符合先露
诊断:主要依据阴道检查触及胎先露旁有小肢体可确诊。
处理原则:若无头盆不称,嘱产妇向脱出肢体的对侧侧卧;如胎头与手复合先露并已入盆,在宫口开后上推胎手,产钳助产。若合并头盆不称应行剖宫产终止妊娠。
细目四:胎儿异常
一、胎儿发育异常的分类
1.巨大胎儿胎儿出生体重达到或超过4kg者。
2.脑积水 脑室内外有大最脑脊液(500~3000m1)蓄积于颅腔内,使颅缝明显增宽,颅腔体积增大,囟门显著增大,常常压迫脑正常组织。
3.无脑儿 胎头缺乏头盖骨,脑组织暴露,脑部发育极差,胎儿不可能存活,其特殊外观为无头盖骨,双眼突出,颈短。
4.联体双胎畸形 均以胸与胸、背与背、头与头、臀与臀等相同部分相连。
二、诊断及处理原则
1.巨大胎儿
诊断:主要依据病史、临床表现(如妊娠期孕妇体重增长迅速,双腿沉重感)、腹部检查(如宫高明显大于相应孕周。腹部明显膨隆,先露高浮)及B超检查。
处理原则:加强产前检测,适时终止妊娠。
2.脑积水
诊断:主要依据临床表现(如常伴有胎位不正,胎先露不入盆)、腹部检查(头先露胎头高浮.耻骨联合上触及宽大、软的胎头)、阴道检查及B超检查。
处理原则:一旦确诊脑积水,应尽早引产。
3.无脑儿
诊断:主要依据腹部检查(胎头较小)、阴道检查(可扪及高低不平的颅底部)及B超检查(见不到完整的圆形颅骨增强光环)。
处理原则:一经确诊立即引产,多数分娩无困难,必要时行毁胎术。
4.联体双胎
诊断:主要依据B超检查。
处理原则:一旦发现应及早终止妊娠。如不能娩出,行碎胎术;如为足月妊娠需行剖宫产术。
※细目五:异常分娩
异常分娩诊治要点
1.诊断
(1)正规系统的孕期管理①孕期必须进行定期检查;②骨盆测量;注意骨盆形态,各径线、各平面大小,判断骨盆类型;③胎产式、胎位异常:常通过四步触诊法及B超检查确诊;④胎儿畸形的检查;⑤了解产妇思想状态、年龄,注意步态及身高;对全身重要器官进行全面检查,测血压、体重。
(2)监护产程进展中的情况①正确估计胎儿大小。②子宫收缩力。③肛查及阴道检查:主要了解宫口扩张程度、宫颈有无水肿;胎先露下降水平,是否有水肿及颅骨重叠;胎方位及骨盆内部情况。④了解胎儿情况:应勤听胎心,注意胎心的次数、强度,有无不规则。⑤胎膜早破。
2.处理
(1)妊娠期 明显的骨盆狭窄以及胎儿过大应在临产前作出诊断,以剖宫产结束分娩;发现有胎位异常如臀位、横位予妊娠28~32同时,采取胸膝卧位,激光或艾灸,给予矫正;胎儿严重畸形,一旦确诊,应及早终止妊娠。
(2)分娩期 试产;试产失败应以剖宫产结束分娩;对不宜试产者,一经确诊,应立即以剖宫产结束分娩;产后处理,防止产后出血及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