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祛湿剂
第一节 概念
一、 概念 凡以取食药物为主组成,具有化湿利水,通淋泄浊作用,治疗水湿为病的一类方剂。
二、 分类 湿邪为病,有外湿、内湿之分。
分为:化湿和胃(湿浊内阻)、清热祛湿(湿热)、利水渗湿(水湿壅盛)、温化水湿(寒湿)、祛湿化浊(外来风湿侵袭肌表)五类。
三、 注意事项
1、湿邪在外在上者,可表散微汗以解之;在内在下者,可芳香枯燥以化之,或甘淡渗利以除之;水湿壅盛,形气俱实者,可攻下以解之(攻逐水湿);从寒而化者,以温阳化湿;从热而化者,宜清热祛湿;体虚湿盛者,又当祛湿与扶正兼顾;
2、湿邪为阴邪,其性重浊粘腻,最易阻碍气机,而气之不行,又使湿邪不得运化,故祛湿剂中多配伍理气之品,以求气化则湿化;
3、湿邪易与热邪合病,湿热二邪性质相反,湿遏热伏,临床上用湿热分消法。治湿邪药给其以出路,故常通利三焦以导湿邪而出;
4、祛湿剂多有芳香温燥或淡渗利湿之品组成,易于伤津耗液,故对于素体阴虚津亏,病后体弱,以及孕妇等,均应慎用。
“治湿不利小便,非其治也。”“诸湿肿满,皆属于脾。”“治湿当健脾,脾旺湿自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