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和解剂
第一节 总论
一、概念
凡具有和解少阳、调和肝脾、调和寒热、表里双解等作用,治疗伤寒邪在少阳、肝脾不和、寒热错杂,以及表里同病的方剂,统称为和解剂。和解剂原为治疗伤寒邪入少阳而专设,后扩大了其应用范围。
二、分类 和解少阳,调和肝脾,调和寒热,表里双解。
三、注意事项
1、凡病兼虚者,补而和之;兼滞者,行而和之;兼寒者,温而和之;兼热者,凉而和之;兼表者,散而和之;兼里者,攻而和之。
2、凡邪在肌表,未入少阳,或邪已入里,阳明热盛者,皆不宜使用和解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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