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病因
第一节 概说
一、病因的概念
病因(亦称为“致病因素”、“病原”、“病邪”、“邪气”等),即指破坏人体阴阳正常水平的相对平衡状态而导致疾病发生的原因。
中医学所说的病因,主要包括六淫、疠气、七情内伤、饮食失宜、劳逸失度、外伤、诸虫(即寄生虫)、药邪、医过、先天因素,以及痰饮、瘀血、结石等。
二、病因学说的概念
病因学说,是研究各种病因的概念、形成、性质、致病特点及其所致病证临床表现的理论,是中医学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中医对病因的分类沿革
(一)春秋时期秦国名医医和的“六气病源”说(即疾病由“阴、阳、风、雨、晦、明”六种因素导致)
(二)《内经》的病因阴阳及“三部”分类法
(三)张仲景的“三分病因”法(也称作“三途径病因”说)
(四)晋代葛洪的“三因论”
(五)隋代巢元方等《诸病源候论》首次提出了具有传染性的“乖戾之气”
(六)宋代陈无择的“三因学说”
(七)现代的病因“四分法”
四、中医病因学说的主要特点辨症求因
辨症求因,是以病证的临床表现为依据,通过分析病证的症状、体征(即临床表现)来推求病因,为治疗用药提供依据的方法。
它既是中医学特有的探求病因的主要方法,又是中医病因学说的主要特点。从思维方法的角度而言,辨症求因是一种从结果来推求原因的反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