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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20年度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工作安排

来源: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06-12   【

  各市(地)卫生健康委,省直(管)医疗机构:

  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黑卫中医发〔2013〕288号)要求,拟组织开展2020年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的考核考试。为了规范考核流程,提高考核质量,确保考核考务环境公平、公正。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单位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的报名、审核和考核工作。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考核的命题、组卷和督导工作。

  二、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考核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满23周岁;

  (二)在省内医疗机构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三)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四)由至少两名主注册地点为省内医疗机构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三、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考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附件1);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四)申请人所在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满5年的材料;

  (五)两名以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材料;

  (六)市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申报和审核程序

  (一)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人员经实践机构所在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提出考核申请。

  (二)报名截止时间:以各市卫生健康委通知为准。

  (三)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及考场设置情况上报截止时间:2020年8月3日(见附件2、3)。

  五、考核内容及时间

  (一)考核内容

  考核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执行。具体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重点是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及掌握的独特诊疗技术和临床基本操作。

  (二)考核时间

  考试时间:2020年9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分配方案

  考核包括综合笔试和临床实际本领考核两部分,其中临床实际本领采取基本操作和临床答辩的方式,综合笔试分为中医基础知识和临床专业知识两部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四)考核步骤

  1.临床实际本领考核。第一站为基本操作,第二站为临床答辩,每站分组情况由各地市确定,每组设考官2名,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1名。

  2.综合笔试考试。每个考场30人,考场个数由各地市确定,省中医药管理局根据每个考场考生人数确定试卷份数。

  六、考核合格标准及应用

  (一)临床实际本领考核满分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综合笔试满分300分,达到180分为合格;两项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本次考核合格。

  (二)临床实际本领考核合格成绩两年有效,综合笔试合格成绩当年有效。

  (三)考核合格者由负责组织考核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给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四)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是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依据。《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不是《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不具备申请执业注册的资格。

  七、考核结果的公示和备案

  (一)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结束后,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将考核结果在当地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于一个月内将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合格人员信息及备案汇总表(见附件4)以公文形式(带文号)报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其中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医政处邮箱。

  八、工作要求

  (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公告报名通知,同时做好相关规定的解释工作,为申报人员提供指导和帮助。要加强考核考务管理工作,完善考核具体实施方案和考务工作制度,参照医师资格考试要求做好保密安全、试卷和答卷的交接、保管和销毁工作,答卷保管期限为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至少一年,成绩单长期保留。

  (二)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严肃纪律。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推荐老师条件和资质认真审查,确保材料的真实和完整。对经审核合格的,签署审核意见。如发现医疗机构或执业医师提供虚假证明的,要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不能承担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的或考核人员低于60人的地市可委托其他地市进行考核考试,委托考核考试的申请以公文形式报请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确有专长人员考试培训班和参与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确有专长培训活动。

  联 系 人: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12号

  邮 箱:hljzyyzc@163.com

  附件: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2.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名单

  3.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场设置情况表

  4.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合格人员备案汇总表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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