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痫
大纲要求:
子痫的定义
子痫的诊断
急症处理原则
子痫的定义
子痫又称“子冒”、“妊娠痫证”,其主症是妊娠晚期或临产前及新产后,突然发生眩晕倒仆,昏不知人,两目上视,牙关紧闭,四肢抽搐,全身强直,须臾醒,醒复发,甚至昏迷不醒者,称为“子痫”。
子痫的诊断(发生在妊娠期的癫痫)
病史:孕前可有或无高血压史、肾病史、糖尿病史、家族高血压病史;双胎、多胎妊娠,羊水过多,葡萄胎病史;子痫病史等。
临床表现:妊娠后期,或正值分娩时,或分娩后,忽然眩晕倒仆,昏不知人,两目上视,牙关紧闭,四肢抽搐,角弓反张,须臾醒,醒复发,甚或昏迷不醒。或者在先兆子痫的基础上出现抽搐昏迷症状为子痫。
检查:妊娠前或妊娠20周前可有或无高血压史,妊娠20周后血压升高到18.7/12.0kPa(140/90mmHg),或较基础血压升高4.0kPa(30/15mmHg),伴蛋白尿、水肿即可诊断为子痫前期。
急症处理原则
一经确诊,立即住院治疗,积极处理。治疗原则为解痉、降压、镇静、合理扩容,必要时利尿、适时中止妊娠,中西医配合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