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泻下药
一、含义:凡能引起腹泻、滑利大肠、促进大便除出的药。
二、功能主治:
1. 通大便:大便不通,热结便秘 (热结便秘/食积便秘/寒积便秘/肠燥便秘)
2. 排除胃肠积滞、毒物:胃肠积滞、毒物(宿食停滞/湿热停滞/肠中有害物质/虫积)
3. 泻实热
外感热病:高热神昏谵语兼大便闭
火热上炎:头痛目赤、牙、咽痛、尿黄、便秘
火毒外犯迫血:吐、疮疡、便秘
4. 攻逐水饮:水肿、痰饮、二便不利
5. 兼破瘀消
三、分类
1. 攻下药:苦寒,攻下实热燥结,力猛,伤正气,用于邪实正不虚,体弱孕妇慎用。
2. 润下药:甘平,长于润肠通便,力缓无毒,适用体弱、久病、老人、胎前产后经期。
3. 峻下逐水药:毒大,力峻猛,寒多温少,长于峻下逐水,治水肿痰饮,易伤正气,用时宜慎,严控用量、用法。
四、使用注意
1. 表里同病:先解表后攻里,或表里双解。
2. 里实正虚,攻补兼施。
3. 病急、病重、需急下者,当用攻下、峻下药,用量稍大,宜制最易发挥药效的剂型;
病缓、轻、需缓下,当用润下、攻下药,制丸剂。
4. 中病即止,以防伤正气。
5. 峻下药毒烈,当慎用。
6. 久病体虚、年迈体弱、月经过多、孕妇不宜使用作用强烈的攻下药。
7. 注意配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