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元 总论
细目一:方剂与治法
一、方剂与治法的关系
方剂与治法的关系可以概括为“方从法出”。
二、常用治法
1.汗法 汗法主要适用于外感六淫之邪所致的表证。
2.和法 通过和解或调和以祛邪愈病的一种治疗方法。和法主要有和解少阳、透达膜原、调和肝脾、疏肝和胃、分消上下、调和肠胃、表里双解等。
3.下法 适用于胃肠有实邪阻结,大便不通,或泄泻不爽,以及瘀血、结痰、积水肿胀等证。
4.消法 通过消食导滞,软坚散结使体内气、血、痰、水、食、虫等积聚而成的有形实结缓消渐散的一种治疗方法。
5.吐法 极易损伤胃气,所以非实邪壅塞且病势急剧者不宜使用。体虚、新产和孕妇,即使有实邪壅塞,亦须慎用。
6.清法 适用于火热或热毒在里所致的各种病证。
7.温法 通过温里、祛寒、回阳等治疗各种寒证的方法。
8.补法 补法一般是在气、血、阴、阳不足且无邪实的情况下使用的,以免闭门留寇,但扶正又可祛邪。
细目二:方剂的组成与变化
一、方剂的基本结构
方剂的一般结构,大体分为君、臣、佐、使四个部分。
1. 君药 针对 主病或主证起主要治疗作用的药物。
注: 每一方中必须有君药。君药的药味较少,其用量相应要大。
2.臣药 有两种意义。
(1)辅助君药加强对主病或主证的治疗作用的药物。
(2)针对主要 兼病或兼证起主要治疗作用的药物。
3.佐药 有三种意义。
(1)佐助药: 配合君、臣药以加强治疗作用,或直接治疗次要兼证,或针对某一症状发挥治疗作用的药物。
(2)佐制药:用以 消除或减弱君、臣药的毒性,或制约君、臣药峻烈之性的药物。
(3)反佐药:病重邪甚时,为 防止拒药,配用的与君药性质相反而又能在治疗中起相成作用的药物。
4.使药 有两种意义。
(1)引经药:用以引领方中诸药至病所或特定部位的药物。
(2)调和药:用以调和方中诸药的药物。
二、方剂的变化形式
1.药味加减的变化 指通过调整方剂的组成药物,以适应病情变化和治疗需要的方法,习称“随证加减”。
运用前提:主证不变,君药不变。
变化方法:增加或减少方剂组成中的次要药物(只是臣、佐、使药的适当调整)。
2.药量增减的变化 指通过调整方剂中药物的用量,以适应病情变化和治疗需要的方法。
运用前提:组成方剂的药物不变。
变化方法:增加或减少方剂组成药物的用量。
如果药量的增减并不改变原方配伍的主从关系,方剂治疗作用强弱改变;
如果药量的增减改变了原方配伍的主从关系,该方的功用和主治改变。
3.剂型更换的变化 指通过更换方剂的剂型,以适应病情变化和治疗需要的方法。
运用前提:原则上组成方剂的药物及其配伍用量比例不变。
变化方法:改变方剂的剂型。
细目三:常用剂型及其特点
一、汤剂
汤剂的特点:吸收快,发挥药效迅速,加减变化灵活,能较全面、灵活地照顾每一个病人和各种病证及其不同发展阶段的特殊性。
二、散剂
散剂的特点:吸收较快,且制作简便,节约药材, 不易变质,便于使用和携带。
散剂有内服和外用两种。
三、丸剂
丸剂的特点: 吸收缓慢,药力持久,且体积小,服用、携带、贮存都比较方便。
丸剂大多适用于慢性病证。此外,某些用于急救的方剂,由于方中含有芳香性药物, 不宜加热煎煮,亦可制作丸剂使用,如安宫牛黄丸、苏合香丸等;还有某些方剂,由于方中某些药物不宜加热煎煮,或由于方药峻猛有毒,为了使其较为缓慢地发挥药效,亦可制作丸剂使用,是为峻剂缓制,如舟车丸等。
常用的丸剂有:水丸、蜜丸、糊丸、浓缩丸等。
四、膏剂
1.内服膏剂 又分煎膏剂、流浸膏剂和浸膏剂。
2.外用膏剂 分软膏剂和硬膏剂;外用膏剂广泛应用于皮肤科与外科,有的对皮肤起保护作用,有的起局部治疗作用,有的透过皮肤或黏膜起全身性治疗作用。
五、丹剂
丹剂的特点是用量小,疗效确切。但毒性较强,一般只能外用,不宜内服。
六、酒剂
多用于身体虚弱、风湿痹痛、外伤瘀痛等病证,但酒性辛温行散, 阴虚火旺者不宜使用酒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