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精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安全有序组织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工作,考生请注意以下事项:
1、参加考试的考生考前14天内原则上不到外省出差、旅游,不出入人群拥挤、通风不良场所,不接触发热、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病例;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考前1月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集中隔离结束并健康码为绿码,持有近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方可参考。
2、考前应在家自行监测体温,如有异常及时向报名所在考点进行报告。
3.考试当天要全程佩戴口罩等。严格按照所在考点考试要求,考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
4.考试入场时,要在考场入口处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健康扫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显示正常,同时体温低于37.3℃时方可进入考场。入场时要注意行进速度和考生间距,保持“一米”距离,从专用考试通道进出考场。
5.当入场体温检测异常时,工作人员会先安排在凉棚或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场所暂短休息后再行复测,复测合格可进入考场。体温复测高于37.3℃或“健康码“显示异常时,需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专业评估,确认参考状态。
6.进入考室时要配合工作人员完成身份核验,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宜宾市医师资格考点办公室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