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环境污染与健康
环境(化学性)污染对人群健康的影响:
(一)环境污染对人群的急、慢性危害
1.急性危害
环境污染物在短时间大量进人环境,使得暴露人群在较短时间内出现不良反应、急性中毒甚至死亡等。
如在英国多次发生的伦敦烟雾事件,美国的洛杉矾、纽约和日本大贩、东京发生的光化学烟雾事件,日本的四日市事件,米糠油多氯联苯污染事件等。
事故性废气、废水排放,导致工厂附近生活的居民发生急性中毒(如 Cl2、NH3、H2S、HCN中毒)等。如 1984年印度博帕尔农药厂发生的异氰酸甲酯(CH2NCO)泄漏事件。
2.慢性危害
环境中有害因素(污染物)以低浓度、长时间反复作用于机体所产生的危害,称为慢性危害。慢性危害的产生是由于低浓度环境污染物本身对机体损害的逐渐积累,即该物质在机体内的物质或功能蓄积所致。
环境污染慢性危害所致的机体不良反应和损害结局,大多数都不具有特异性损害特征,更由于时间长,影响机体反应的因素复杂,故不易确证该污染物与机体慢性损害的因果关系。
(二)环境污染与致癌危害
自1775年英国外科医生Pott发现英国伦敦烟囱清扫工人阴囊癌的发生与烟尘在阴囊部位沉积有关以来,经过了近百年来的医学研究与实践,证实了煤烟中煤焦油的致癌性。化学性致癌物在环境中存在,环境污染与癌症发生的关系愈来愈受到人们的关注。
近半个世纪以来,世界各国疾病谱和死因构成的顺位有了较明显的变化。过去以急性传染病死亡占首位,已改变为心脏病、恶性肿瘤、脑血管病死因顺序为前三位。肿瘤已逐渐成为危害人群健康的一种常见病。
1.空气污染与肺癌
大气污染在城市和乡村有着十分明显差异,对比城市和乡村肺癌发生率和死亡率可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大气污染的致癌危害。
2.水污染与肿瘤
全世界在水中检测出的有机化学污染物共约2221种,美国环保局从自来水中检出约765种。其中20种为确证致癌物(recognized Carcinogens),26种为可疑致癌物(Suspected Carcinogens),18种为促癌物和辅癌物(tumors promoters and cocarcinogens)、48种为 Ames试验致突变物。此外,饮水加氯消毒产生的氯化副产物如三卤代甲烷等具有明显的致突变性,使得人们对加氯消毒后的饮水致突变/致癌性的危害忧虑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