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子宫收缩过强
1.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宫缩的规律性、对称性和极性正常,宫缩力过强、过频。发生急产(总产程不足3小时)。
(1)对母儿的影响
①对母体的影响:宫缩过强过频,致宫颈、阴道以及会阴裂伤、产褥感染及产后出血。
②对胎儿及新生儿的影响:胎儿宫内缺氧,新生儿窒息甚或死亡。胎头娩出过快,致新生儿颅内出血。易发生感染、骨折、外伤。
(2)处理:临产后不宜灌肠。提前做好接产准备。产后仔细检查宫颈、阴道、外阴,有撕裂及时缝合。如为未消毒接产,应给抗生素预防感染。
2.不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
包括强直性子宫收缩(多因分娩受阻、不恰当应用缩宫素、发生胎盘早剥等,)和子宫痉挛性狭窄环(不恰当应用缩宫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