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2018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现场报名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市直医疗机构:
为做好2018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现场报名及审核等相关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
市直考生:1月29日-2月7日 县区互审:2月5日-2月8日
二、地点
市卫生计生委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市人民大道8号)1楼117房间。
三、相关要求
1.审核安排。市直医疗机构集中组织考生持报名成功通知单及相关材料于工作日至市卫生计生委公共卫生服务中心1楼117房间现场审核,各县区考生到所属辖区医考办现场审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考生经辖区初审后,到市卫生计生委现场审核。今年考试费实行网上缴费,经省级审核通过后缴费,考生在现场审核时需交考试报名费。
2.严格审核。今年实行县区间材料互审,各县区医考办要严格对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等相关规定要求,对报名材料认真审核把关,我委将根据材料审核符合情况,通报到各县区卫生计生委。
3.规范材料。各县区医考办要认真对照医师资格考试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考生报名材料整理工作,做到统一、细致、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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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医考办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