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病毒感染的检查方法
病毒标本的采集与送检原则:
1、用于分离或检测病毒及其核酸的标本应采集病人急性发作期标本。
2、对本身带有其他微生物或受污染的标本,进行病毒分离培养时应使用抗生素以抑制标本中的细菌或真菌等生长繁殖。
3、标本应低温保存并尽快送检。
4、血清学诊断标本的采取应在发病初期和病后2~3周内各取1份血清,以利于动态观察双份血清抗体效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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