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外源化合物致癌作用
1)【定义&关系】
前致癌物(Precarcinogens):本身并不直接致癌,必须在体内经代谢转化,其所形成的代谢产物才具致癌作用。前致癌物是指还未经代谢活化的形式,即母体化合物。
近致癌物(Proximate carcinogens):指前致癌物经代谢活化过程形成一种或一系列中间代谢产物。近致癌物必须经进一步代谢活化,才能形成终致癌物。
终致癌物(ultimate carcinogens):指不需代谢活化的直接致癌物和间接致癌物经代谢活化所形成的具有致癌作用的代谢物的统称。
【关系】 代谢酶 代谢酶
前致癌物 近致癌物 终致癌物
2)【定义】
化学致癌作用(chemical carcinogenesis):指化学致癌物在体内引起肿瘤的过程。
化学致癌物(chemical carcinogen):指凡能引起动物和人类肿瘤、增加其发病率或死亡率的化合物。
3)致癌过程(三阶段定义&特点)
引发阶段(initiation) :化学致癌物对靶细胞DNA产生损伤作用,经细胞分裂增殖固定下来,造成单个或 少量细胞发生永久性、不可逆的遗传性改变,即成为突变细胞,或称为“启动细胞” (intitiated cell)。这就是引发阶段,即化学致癌物不可逆地将正常细胞转变为肿瘤细胞的起始步骤。
促长阶段(Promotion)为化学致癌作用第二阶段,即促进引发形成肿瘤细胞分裂生长的作用阶段。特点: ①引发物作用之后,促癌物的长期的慢性作用,才能引起肿瘤;
②引发物单独作用一般不会引起肿瘤,即仅有引发物是不够的;
③只有促癌物的慢性作用而没有引发物的作用也不会引起肿瘤;
④引发物与促长物的作用先后次序十分重要,引发必须发生在促长之前;
⑤引发产生的作用是不可逆改变,促长在早期阶段的改变是可逆的。
具有促长作用的化学物质,称为促长剂(Promotor)。
进展阶段(Progression):指在肿瘤形成过程中,在促进之中或之后,细胞表现出不可逆的遗传学改变,其标志为遗传不稳定性增加和恶性变化,在形态上或功能代谢和行为方面逐渐表现出肿瘤的特征,如生长速度、侵袭性、转移能力及生化、免疫性能改变。
4)【定义】
癌基因:指一类在自然或实验条件下具有诱发恶性转化的潜在基因,它们是化学致癌物作用的主要靶分子,在细胞癌变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
原癌基因:(Proto-oncogene)指机体内正常细胞所具有的能致癌的遗传信息。正常情况下它呈静止状态,对细胞无害且具有重要生物学功能。
抑癌基因:(anti-oncogene)是正常细胞分裂生长的负性调节因子,其编码的蛋白质能够降低或抑制细胞分裂活性,或称为肿瘤抑制基因(tumor suppressor gene)、肿瘤易感基因
(tumor susceptibility gene)。
5)肿瘤发生与上题三种基因有何关系
癌基因实质上是一类被激活的基因,所指导合成的蛋白质能够促成细胞恶性表型形成。
原癌基因在进化过程中高度保守,它们在细胞中行使正常的生物学功能,对细胞增殖、分化和信息传递的调控起重要作用。
抑癌基因对细胞的生长、增殖和分化起负调节作用,即抑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