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考核不合格注销执业注册后,如何重新注册?
根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并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0日内报告注册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注册。医师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满两年可申请重新注册。申请注册时,应当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四、考核中的特殊情况
23、医师工作单位变更后,原考核结果仍然有效吗?如果本省范围内变更执业地点,原考核结果仍然有效,不需要重复参加本周期考核。
若跨省份变更执业地点,则需根据所跨省份具体要求而定。本考核周期内从外省变更进入我省执业的医师,一律参加本周期考核。
24、医师在执业过程中的哪些情形会被考核机构认定为“不合格”?
(1)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2)未经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备案)执业机构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3)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
(4)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5)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
(8)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9)未按照规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任务,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
(10)故意泄漏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1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师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12)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
(1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14)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15)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包括: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
25、被考核的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否申请复核?
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考核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26、参加城乡对口支援工作的医师,定期考核由哪个单位评定?
由其主要执业机构评定。考核周期内,参加并完成3个月以上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政府指令性工作的医师,支援医院在对其工作成绩及职业道德进行评定时,应当参考受援医院意见。
27、开展多机构备案的注册医师在哪里考核?
在主要执业机构参加考核。主要执业机构可参考备案机构意见。
28、诊所、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注册医师在哪里考核?
由所在区/县就近指定考核机构,完成考核任务。
29、拟变更执业地点的医师怎么考核?医师在考核周期内变更执业地点,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由各执业地点分别进行评定,并由变更后的执业地点汇总形成评定结果。医师在规定时间前完成变更注册的,在新的注册地点的考核机构进行业务水平测评;未完成变更注册的,在原注册地点的考核机构进行业务水平测评。
第二章系统解读篇
30、医师账户开设错误如何处理?
“全国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医师账户是个人身份证号,开设错误意味着要修改身份证号,具体处理分两种情况:
(1)如果本地区已实现与注册系统医师信息对接,定考系统不允许更改医师账号,请在规定时限内,首先到注册系统修改,定考系统将定时读取最新医师信息。
(2)如果本地区未实现与注册系统医师信息对接,医疗卫生机构点击定考系统中【医师信息列表】,可以删除错误医师账户,重新创建正确信息。
31、由谁申请简易程序考核?
简易程序需由医师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理由并进行个人述职。如果医师没有主动申请简易程序考核,系统默认按一般程序对医师进行考核。
32、医疗卫生机构误操作,将医师简易程序申请驳回如何处理?
医师需重新发起简易程序申请。
33、医师用户名及初始密码如何定义?
医师用户名为个人身份证号,初始化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34、忘记密码如何处理?
在登录页,点击【找回密码】按钮,输入身份证号、已绑定的手机号,点击“发送验证码”,重新设置新密码。
35、初次登录系统,使用身份证号及初始密码无法登录,如何处理?联系其主要执业机构,由医疗卫生机构在定考系统中核实所登记的身份证号是否有误。
36、如果医师身份证最后一位是X,用户名及初始密码如何输入?
输入用户名时,系统对身份证号出现的“X”或者“x”不区分大小写,医师可以输入“X”或“x”,都认为是正确的用户名。
输入初始密码时,系统区分大小写,如果输入大写“X”无法登录,请尝试输入小写“x”。
37、医师用户首次登录系统,为何须绑定手机号?
(1)当医师忘记密码时,可以通过手机号进行密码重置。
(2)定考相关信息可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发送到医生手机端,帮助医生及时了解考核动态。
38、医师个人信息提交医疗卫生机构后,发现信息错误,是否可以变更?
医疗卫生机构未审核时,个人可以随时变更信息,医疗卫生机构审核后,不可以变更。
39、医师完善个人信息时,必须上传本人照片吗?
个人照片不是必填项目,如果医师考核通过后,需打印《考核结果通知书》,必须上传医师照片。进入“基本信息确认”,可以补录上传个人照片。
40、个人头像照片上传失败如何处理?
请注意上传照片的格式与大小,格式支持jpg、jpeg或gif,大小控制在1M以内。
41、如何申请简易程序考核?
登录定考系统,点击【参加考核】,选择简易程序考核,按照流程要求进行自评和个人述职,提交医疗卫生机构,即完成简易程序考核申请。
42、医师何时可以进行简易程序申请操作?
医师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医疗卫生机构审核,医疗卫生机构上报本周期参加考核的医师名单至考核机构,考核机构确认名单后,医师才可以进行简易程序申请操作。
43、简易程序考核申请被驳回后,能否重新申请?
如果满足简易程序考核条件,可以重新申请;否则请选择一般程序进行考核。
44、参加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业务水平免考?
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或专科医师试点考核的医师,可以申请业务水平免考。
45、参加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满足业务水平免考条件,何时提出业务水平免考申请?
医师个人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自评通过医疗卫生机构评定、考核机构复核后,才允许提交业务水平免考申请。
46、定期考核的结果是否可以在网上查询?
可以。登录定考系统后,在【成绩查询】中可以查询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