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单元 中药的用药禁忌
用药禁忌主要包括:配伍禁忌、妊娠禁忌、饮食禁忌、证候禁忌四个方面。
第一节 配伍禁忌
1.配伍禁忌的含义
两种药物配伍使用,会产生或增强药物的毒副作用,或降低、消除药物的疗效,因而临床应当避免配伍使用。
2.十八反、十九畏
①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
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
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
十八反歌诀:
本草名言十八反,半蒌贝蔹及攻乌,
藻戟芫遂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②十九畏:
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第二节 证候禁忌
证候禁忌的概念及内容
由于药物的药性不同,其作用各有专长和一定的适应范围,因此,临床用药也就有所禁忌,称“证候禁忌”。
如麻黄性味辛温,功能发汗解表,又能宣肺平喘利尿,故适用于外感风寒表实无汗或肺气不宣的喘咳,对表虚自汗及阴虚盗汗、肺肾虚喘则禁止使用。
一般药物都有证候用药禁忌,其内容详见各论中每味药物的“使用注意”部分。
第三节 妊娠禁忌
1.妊娠禁忌的概念
妊娠禁忌是指妇女妊娠期治疗用药的禁忌。某些药物具有损害胎元以致堕胎的副作用,所以应作为妊娠禁忌的药物。
2.妊娠禁忌药分类和使用原则
在妊娠禁忌药中,不同的药对妊娠的危害程度有所不同,因而在临床上也应区别对待。
近代则多根据临床实际,将妊娠禁忌药分为
禁用与慎用两大类。
①禁用药大多系剧毒药,或药性作用峻猛之品,及堕胎作用较强的药。如水银、砒霜、雄黄、轻粉、斑蝥、马钱子、蟾酥、川乌、草乌、藜芦、胆矾、瓜蒂、巴豆、甘遂、大戟、芫花、牵牛子、商陆、麝香、三棱、莪术等。
②慎用药则主要是活血祛瘀药、行气药、攻下药、温里药中的部分药。如牛膝、川芎、红花、 桃仁、姜黄、牡丹皮、枳实、枳壳、大黄、番泻叶、芦荟、附子等。
第四节 服药饮食禁忌
是指服药期间对某些食物的禁忌,又称食忌。
1.服药时一般的饮食禁忌
服中药时通常忌食生冷、油腻、腥膻、有刺激性的食物。
2.特殊疾病的饮食禁忌
根据病情的不同,饮食禁忌也有区别。如热性病,应忌食辛辣、油腻、煎炸性食物;寒性病,应忌食生冷食物、清凉饮料等;胸痹患者应忌食肥肉、脂肪、动物内脏及烟、酒等;肝阳上亢头晕目眩、烦躁易怒等应忌食胡椒、辣椒、大蒜、白酒等辛热助阳之品;疮疡、皮肤病患者,应忌食鱼、虾、蟹等腥膻发物及辛辣刺激性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