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羊水过多
一、定义及可能病因
在妊娠任何时期羊水量超过2000ml。
(一)病因:
1.胎儿畸形:中枢神经系统和上消化道畸形最常见;
2.多胎妊娠,以单卵双胎居多;
3.孕妇和胎儿的各种疾病,如糖尿病、ABO或Rh血型不合、重症胎儿水肿、妊高征、急性肝炎、孕妇严重贫血;
4.胎盘绒毛血管瘤、脐带帆状附着;
5.特发性羊水过多。
二、临床特点
(一)急性羊水过多:多发生在妊娠20~24周,子宫迅速增大,横膈上抬,出现呼吸困难,不能平卧,甚至发绀,出现下肢及外阴水肿及静脉曲张。
(一)慢性羊水过多:多发生在妊娠28~32周,羊水逐渐增多,腹壁皮肤发亮、变薄,触诊皮肤张力大,胎位不清,胎心遥远或听不到。易并发妊高征、胎位异常、早产,破膜后可引起胎盘早剥。
三、辅助检查
(一)B型超声检查:最大羊水暗区垂直深度>7cm或羊水指数法>18cm为过多。
(二)神经管缺陷胎儿的检测:最常应用的检测方法是:羊水及母血甲胎蛋白(AFP)含量测定。
1.开放性神经管缺损胎儿:
(1)羊水AFP值超过同期正常妊娠平均值3个标准差以上。
(2)母血AFP值超过同期正常妊娠平均值2个标准差以上。
四、处理
取决于胎儿有无畸形和孕妇症状的严重程度。
(一)症状严重孕妇无法忍受(胎龄不足37周)者应穿刺放羊水:一次放羊水水量不超过1500ml,在B型超声监测下进行,防止损伤胎盘及胎儿。
(二)前列腺素抑制剂消炎痛治疗:2.0~2.2mg/(kgd),用药1~4周,羊水再次增加可重复应用。
(三)妊娠已近37周,胎儿已成熟,行人工破膜终止妊娠。
(四)症状较轻继续妊娠,低盐饮食。
第九节 羊水过少
一、定义及可能病因
妊娠晚期羊水量少于300ml。
(一)病因:
1.胎儿畸形:先天肾缺如、输尿管或尿道狭窄致尿少或无尿。
2.过期妊娠:胎盘功能减退、胎儿脱水。
3.胎儿宫内发育迟缓(IUGR)胎尿生成减少。
4.羊膜病变。
二、诊断要点
(一)临床表现:胎动时感腹痛,易发生胎儿窘迫与新生儿窒息,增加围生儿死亡率。
(二)B型超声检查:最大羊水平面≤2cm为羊水过少;≤1cm为严重羊水过少。羊水指数法≤8cm羊水过少临界值;≤5.0cm为羊水过少绝对值。
(三)羊水直接测量:破膜时羊水少于300ml为羊水过少。
三、处理原则及羊膜腔输液
妊娠足月,除外胎儿畸形后,应剖宫产,比阴道分娩明显降低围生儿死亡率。羊膜腔输液治疗妊娠中晚期羊水过少有效。羊膜腔输液可解除脐带受压,使胎心变异减速率、胎粪排出率以及剖宫产率降低,提高新生儿成活率。